我和女友戀愛五年,如今終於準備步入婚姻的殿堂。 今天一早我特意趕到女友家商量明天的婚禮細節。 誰知喫到一半,岳母突然從包裏掏出一份協議推到我面前。 “顧硯珩啊,明天你就是我家女婿了。” “按照規矩,新女婿進門,得給岳母家表表忠心。” 我掃了一眼協議,大致意思是要我把我那套大平層過戶給女友的妹妹。 我以爲自己看錯了: “阿姨,您這是甚麼意思?” 女友在一旁按住我的手,語氣理所當然: “阿珩,我妹馬上畢業要談對象了,沒套好房子當嫁妝不行。” “反正你娶我了,以後住我家就行,咱們一家人共患難纔是真愛嘛。” 岳母跟着搭腔: “就是,男孩子名下留那麼多大房子幹甚麼,壓不住福氣的!” “你簽了字,明天這禮服你才能穿得安穩。” 看着眼前這對母女理直氣壯的嘴臉,我氣笑了。 “原來你們家嫁女兒,是爲了精準扶貧啊?” “這婚我不結了,帶着你的真愛和老破小,滾出我的視線!”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