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閨蜜賣去東南亞後,爲了活命,我用她的名字,成了失明黑道太子爺的金絲雀。 他在外面外面凶神惡煞,討厭肢體接觸,卻像對我上癮一樣,時刻都要抱着我。 終於聯繫上警方準備逃跑那天,他好像察覺了甚麼,摟着我說: “無論你跑到哪裏,挖地三尺也會找到你。” 我沒忍住笑了。 這名字又不是我的,你拿甚麼找? 後來我被順利救回,接受心理疏導,回歸平靜。 三年後,我入職一家大企業,沒想到閨蜜也在這。 她哭着解釋當年不是故意的,話沒說完,大老闆帶隊來巡查。 我站在人羣外,剛抬頭就對上一張無比熟悉的臉。 那雙眼睛,曾經甚麼都看不見。 現在卻越過所有人,精準落在了沈妍的工牌上。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