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爲拿到腦癌晚期青梅的眼角膜,把她接進了我們家。 逛街他牽她,喫飯他喂她,留失明的我拄着盲杖,在身後踉踉蹌蹌。我崩潰控訴,他卻指責我自私,說一切都是爲了讓我重見光明。 中秋約定簽下捐獻協議,他許諾,今夜過後結束三人行,等我復明便與我成婚。可我苦等到餐廳打烊,他遲遲未現身。 地下車庫,我慘遭地痞圍困,拼死掙脫,發出的十幾條求救消息,只換來已讀未回。 我滿身傷痕摸索回家,卻撞見他當着青梅父母的面,爲她戴上求婚戒指,要以丈夫的身份,陪她走完最後一程。 站在燈火通明的門外,我緩緩褪下戴了五年的戒指。眼角膜我不要了,這個男人,我也不要了。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