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績公佈那天,我的分數足夠上重點大學,姐姐卻只夠一所普通二本。 班主任打電話提醒我填志願,媽媽卻按住我的手機: “把志願改去姐姐去同一所學校。她小時候走失過三年,不能再讓她一個人。” 姐姐被找回來後,父母一直心懷愧疚。 只要我得到一點關注,她就哭着問:“是不是我不見了,你們才更喜歡妹妹?” 於是,我的生日宴成了她的補償宴。 我的鋼琴課被停掉,學費拿去給她報培訓班。 連父母承諾給我的出國夏令營,也變成了她的心理治療和興趣課程。 這次,媽媽依舊勸我:“你成績好,在哪兒都能學出來。姐姐已經失去過一次人生,你就陪她四年。” 姐姐紅着眼眶看我,彷彿我拒絕,就是再次拋棄她。 我點頭:“好。” 當晚,我卻獨自登錄系統,將志願更改機會全部用完,報了離家最遠的一所985的王牌專業。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