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年,我只會說五個字,都是我的錯。 不管妹妹闖了甚麼禍, 我就必須站出來說這句話。 媽媽說我是養女,我的命是陸家的, 所以我必須要保護妹妹。 直到今晚,陸安安喝醉酒開車,撞死了人。 媽媽把一份寫好的自首書拍在書桌上。 “簽了,去跟警察說是你開的車。” “你沒有工作沒前途,蹲幾年出來,我們養你一輩子。” 爸爸站在門口,輕聲加了句。 “就當是替這個家,最後做一件事。” 門被推開,陸安安紅着眼眶走了進來。 “姐姐,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是那個人不長眼衝出來的,我害怕極了......” “可是我要是留下案底,我的人生就全毀了!” “反正你連大學都沒考上,你去裏面待幾年,好不好?” 一條人命,幾十年牢獄之災。 在陸安安嘴裏,是輕飄飄的幾句話。 “你跟她求甚麼?你的手怎麼能戴手銬!” “她這條命是我們給的,她去頂罪,天經地義!” 我看着眼前相親相愛的一家三口, 又看了一眼桌上的自首書。 那句形成了條件反射的都是我的錯卡在喉嚨裏。 這一次,我怎麼也說不出來了。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