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氏嫁女有個規矩,大婚需行卻扇禮,新郎作詩到賓客滿意方可移扇出門。 京城人人皆知狀元郎沈渡對我癡心一片,可這樁婚事我等了五年。 第一次,他爲替長公主捉兔子誤了吉時, 第二次,他爲長公主作賦賀壽,又誤了吉時, 這次他準時到了,卻是被同僚架進喜堂的。 十米外的賓客都能聞到他身上嗆人的酒氣, 當着衆人的面,這位連中三元的狀元郎只作出幾十首連六歲小兒都嘲笑不止的廢詩。 父親氣得面色鐵青,吉時再度被延誤。 沈渡卻理直氣壯, “長公主今日設宴,若無人陪她盡興,便要將身邊小倌收作面首。” “阿菀,你也是女子,該知道由着她任性會毀了她名節。” 他的同僚笑着打圓場: “嫂子寬心,沈兄雖屢次誤了婚期,可三次聘禮一次比一次重,從未收回。” “你放心,下次沈兄的聘禮定從城南排到城北來補償你。” 我隔着團扇,看着沈渡袖口上沾着的胭脂痕,笑出了眼淚。 沒有下次了。 因爲三日後,我就要去和親了。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