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聿明是創投圈出了名的成本控,信奉凡事都要按估值結算,分手更是分毫必清。 “上月水電燃氣,按共同使用原則,你分攤。” “你買的草莓68一盒,我只吃了三顆,按消耗量折算你應該承擔59.5。” 就連我半夜急性腸胃炎陪我去急診, 他繳完費轉頭就跟我覈對, “12塊掛號費屬於你個人醫療支出,我不承擔,轉我6塊AA的打車費就行。” 我總當他是多年投資養成的職業習慣,理性慣了。 直到分手那天,他發來17行明細, 合計欄的紅體數字刺得人眼疼: 元。 他說三年的共同支出都算在裏面了,絕對公平,一分沒多要。 我剛想笑,問他三年的時間算甚麼, 手機頂欄彈出財經快訊: 《沈聿明先生以4200萬天價拍下當代藝術》, 專訪裏他輕笑着說:爲真正的浪漫買單,不需要算成本。 那一刻,我把那句“原來我的浪漫只值三千多”, 死死咽回了喉嚨裏。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