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迫降在海面,我重傷昏迷。 醒來後,我得知救我的人,是一個因爲劇烈撞擊而失去所有記憶的女人。 後來我們在康復中心相伴三年,決定領證。 可領證當天,民政局系統卻遲遲無法通過。 工作人員皺着眉告訴我: “沈女士名下有婚姻登記,而且配偶剛剛撤銷了這三年的失蹤人口登記。” 我看向沈長歌。 她沉默很久,終於承認她早就記起了丈夫,記起了女兒。 但她甚麼都沒告訴我。 話音剛落,一個男人推門進來。 他瘦削蒼白,手裏牽着一個女孩。 女孩看見沈長歌,怯生生地喊: “媽媽。” 男人紅着眼睛問: “我滿世界找了你三年,你卻在這裏和別人結婚?” 沈長歌慌了神,轉過頭緊緊箍住我的手腕: “我現在愛的人是你。” “他和孩子我會負責,但我們也可以繼續。” 我慢慢掰開她那雙曾經拼命救我的手: “你是救過我一次。” “但我不會讓你用那次救命之恩,困住我一輩子。”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