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離婚律師第七年,我接到一樁案件。 坐到我對面的女人撒嬌似的抱怨: “我要告我老公,天天不着家,肯定是外面有人了。” 從前見過很多荒唐的案子,我以爲自己足夠專業冷靜。 直到我翻開材料,看見被告姓名那一欄,寫着我結婚三年的丈夫,顧晏辭。 而半小時前,他還給我發消息: 【今晚飛機落地,明天陪你補過紀念日。】 我低頭看着那三個字,忽然覺得可笑。 原來他不是忙到沒有時間陪我,他只是忙着遊走在兩個女人之間。 對面的女人語氣嬌嗔: “我老公這麼好的男人肯定會有很多人惦記的。” “你可一定要幫我找到那個女人啊。” 我把視線從材料上移開,掏出一隻錄音筆。 “關於你說的證據,還有甚麼補充嗎?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