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聚餐定在我的出租屋。 三個竹馬只買了飲料和零食,唐微說自己不會做飯。 十二道菜,我從早上六點忙到下午。 菜剛端上桌,唐微忽然接到室友的電話。 “她沒地方過節,我能叫她一起來嗎?” 我看向只能坐五個人的小餐桌。 還沒開口,程嘉已經拉開我的椅子。 “你不是說公司可能有事嗎?正好先過去。” 另一個竹馬許驍跟着笑道: “反正你天天喫自己做的飯,也不差這一頓。” 唐微連忙擺手。 “要不還是算了,我讓她自己點外賣。” 三個人立刻勸她。 “人都到樓下了,哪有把客人趕走的道理?” 男友傅庭給我裝了半盒已經涼掉的菜。 “給你留了,晚上餓了熱熱。” “別拉着臉,不知道的還以爲我們合夥欺負你。” 我看着他們圍坐在我買的餐桌前,用着我新換的碗筷。 原來他們也知道,客人不能被趕走。 只是忘了,我纔是這間屋子的主人。 我把家門鑰匙從傅庭的鑰匙串上取下來。 “晚上不用來了。” 這裏是我家。 被請走的人,也不該是我。 ......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