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車禍,肋骨斷了三根。 急救員剛把我抬上救護車,老公卻攔在車門前。 “救護車三百?她又沒死,打車才二十六。” 他硬把我從擔架上拽下來,塞進網約車。 路上我疼到休克,司機連闖三個紅燈才把我送進醫院。 醫生說再晚十分鐘,斷骨就可能刺穿肺。 我媽連夜趕來照顧我,我爸守在病房外,一宿沒閤眼。 老公卻把手機遞到我面前。 “車費二十六,轉我。優惠券是我的,不能算進去。” 出院後,他還理直氣壯。 “夫妻也得算清楚,不能甚麼都指望我。” 半年後,婆婆在國外突發腦出血,包醫療專機回國要八十八萬。 老公急得跪在我牀前。 “老婆,你那套婚前公寓能賣七十萬,快賣了救我媽!” 我不緊不慢打開轉賬頁面。 金額:26。 備註:車費原路退回。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