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是家裏最小的那個。 爸爸也是家裏最小的那個。 所以從小到大,我都被灌輸要讓着弟弟妹妹的概念。 過年買新禮物,妹妹買了新裙子。 弟弟買了新玩具。 輪到媽媽卻說預算不夠。 高考後,媽媽送妹妹去旅遊,送弟弟去滑雪。 輪到我,卻說讓我補貼家用去工地打工。 直到開學前的中秋。 媽媽把我和弟弟妹妹叫到客廳裏。 她拿出一盒抽籤桶。 遞到桌子的正中間,“我和你爸決定離婚了,你們沒人抽一簽,上籤跟我,下籤跟你爸。” 妹妹抽中了上籤歡歡喜喜的跑到了媽媽跟前。 弟弟抽中了下籤走向了爸爸。 輪到我。 卻發現簽上沒有字。 媽媽咳嗽兩聲,“我以爲你爸寫了呢。” 爸爸看向別處,“我還以爲你媽寫了。” 我愣住了,所以,這抽籤桶裏。 沒有屬於我的上籤,也沒有屬於我的下籤。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