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夜市開街,我提醒劉姐把佔着消防通道的桌子挪回攤內。 她兒子一腳踢翻水桶,髒水濺了我滿身。 “拿我媽當免費勞動力宣傳,還不許她多擺兩張桌?” 他把收款碼懟到我臉上。 “想讓我們挪也行,賠五千營業損失,再把旁邊兩個空攤批給我!” “否則我就拍視頻,說你們打着扶持失業人員的旗號,敲詐攤販!” 我看向劉姐。 她知道這裏不收攤租。 每月還有水電補貼,卻低頭切菜,任兒子罵我是吸血鬼。 旁邊幾個攤主也幫腔: “國慶就七天,不讓掙錢,辦甚麼惠民夜市?” 他們不知道,這片地是我的,三年的補貼也由我承擔。 當初劉姐失業哭着求我找條活路,我才推遲了自用計劃。 如今,她兒子把申請表拍在我面前,催我簽字。 我問劉姐: “你也是這個意思?” 她終於抬頭: “我兒子要買房,多兩個攤位,你又沒損失。” 我脫下沾水的手套,沒再勸她挪罐。 而是直接發了一條通知。 “到期不再續辦補貼夜市,提前通知商戶。” “這塊地,按原計劃收回自用。”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