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就有極其病態的佔有慾。 凡是我的東西被人碰了,我寧願親手把它砸個粉碎,也絕不再要。 十八歲被認回陸家後,爲了省去不必要的麻煩,我一直努力收起獠牙,扮演一個情緒穩定的好女兒。 直到我親眼看見,假千金妹妹穿着我的衣服,坐在我未婚夫的腿上。 我沒有哭鬧,只是當着假千金的面,一刀扎穿了未婚夫的大腿動脈。 然後我用帶血的刀面拍了拍假千金的臉: “敢動我的東西,想好怎麼死了嗎?” 她尖叫一聲,當場嚇暈了過去。 父母得知後勃然大怒,一杯下了藥的水將我迷暈。 醒來時,我已經被綁在通往無名島的快艇上。 妹妹挽着未婚夫,居高臨下地嘲笑我: “姐姐,祝你在無名島玩得開心。畢竟那裏,可是圈內那個瘋子,霍家太子爺的流放地。” “聽說他是個反社會人格的怪物,最喜歡用你這種漂亮女孩的骨頭做工藝品。” 父母冷眼旁觀: “怪只怪你容不下自己的妹妹,陸家留不得你這種瘋子。” 看着他們的嘴臉,我強忍着興奮,嘴角勾起一抹抑制不住的癡迷笑意。 這羣蠢貨怎麼會知道。 那座無名島,根本不是我的地獄。 而那個霍家太子爺是我關押在無名島的專屬藏品啊。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