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媽在腫瘤醫院後門開了一間一元抗癌廚房。 爐子用一次一塊錢,米麪油鹽能免費拿。 他們自己貼房租,貼水電,貼煤氣,貼到我媽的退休金月月見底。 我勸過。 我媽說:“人都到醫院了,還能省一口熱飯就省一口。” 後來,一個病人的女兒實名舉報他們。 舉報材料寫得很重。 髒亂差。 無證經營。 私收愛心款。 涉嫌貪污。 廚房被封,賬本被查,爸媽被罰款一萬二。 舉報人來解釋時,嘴上說得漂亮: “許姨,我不是針對您,我只是希望公益透明。” 我媽看着她,只問了一句: “你媽胃切三分之二那年,連白粥都喝不下,是誰每天給她熬米油?” 她低下頭,卻還是說: “好心歸好心,規矩歸規矩。” 我媽點點頭。 “行。” “以後你媽喫飯,也按規矩來。”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