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很罕見的高需求寶寶,渴望大家都把注意力放在我身上。 爸爸喂弟弟喫一口飯,我就把碗打翻,非要他先餵我。 媽媽給弟弟梳頭髮,我就拿剪刀把自己頭髮剪禿,逼她只能關注我。 直到那天夜裏廚房着了火。 全家,只有我活了下來。 媽媽臨死前說: “寶貝,你以後要自己站起來。” 爸爸艱難地握住我的手: “我聯繫了姑姑,以後和她一起生活吧。” 可姑姑是個不靠譜的,她通宵打牌起晚了。 等她趕到臨時安置點時,我已經被人抱走了。 姑姑不願意擔責,沒聲張我的失蹤。 而把我騙走的人販子砸斷了我的腳,讓我乞討。 可我不會說好聽話,也不會裝可憐,沒幫他賺到多少錢。 到了大本營,他就迫不及待地摘了我的器官。 我死的時候沒覺得疼,滿腦子想的是終於能見到家人了。 因爲這股執念,我真的飄回了家。 本該死在火災裏的三人搬進了新家。 爸爸把弟弟舉起來親了一口,媽媽在廚房喊喫飯了。 三人圍着桌子有說有笑,商量着明天去遊樂園。 他們還不知道,另一個兒子已經沒有明天了。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