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我爲救墜樓工友,落下終身殘疾。 今年國慶,當年的車間主任帶着電視臺記者來採訪我。 說是要宣傳“平民英雄事蹟”。 我就拖着瘸腿,出現在陰暗潮溼的城中村隔斷間裏。 直播間的彈幕全是嘲諷: 【誰不知道當年他見義勇爲上了市報,廠裏和政府撥了鉅額補償金。】 【肯定是把幾十萬拿去賭博敗光了,故意租個破房子想再訛社會一筆捐款吧?】 主任老張也以爲我故意裝窮抹黑廠裏,板着臉讓我別在鏡頭前演戲。 我侷促地解釋:“我沒有演戲。” 記者不解地問道: “江師傅,你當年拿到的工傷補償金,整整三十萬。” “你難道一分都沒拿去治腿?” 我愣住了。 “甚麼三十萬?” “廠裏明明只給了我三千啊。”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