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不久,我抱着打工攢錢買的三萬塊遊戲本進宿舍。 室友馬超只看了一眼外殼,就指着我的電腦喊: “江巖你真行,偷我電腦半個月纔敢拿出來,覺得我不認識了是吧!” 我以爲他開玩笑。 “你看清楚,這是我剛簽收的。” 我甩出訂單、發票、付款流水和簽收記錄。 馬超指着電腦背面右下角的一道弧形劃痕,調出手機相冊: “型號一樣,那爲甚麼外殼痕跡也一樣?” “爲甚麼我的電腦丟了,這麼巧你就抱回了一臺完全一樣的電腦?” 他打開錄像,對着我的臉拍。 “大家看清楚,大一新生江巖偷我三萬電腦,還敢坐我對面用。” 十分鐘後,我的照片被髮進院系千人羣。 【小偷哥開學即出道。】 【偷室友電腦還補訂單洗白,真噁心。】 【建議報警退學,別讓這種人住寢室。】 我被鎖在宿舍外,被人在食堂指着罵。 連我媽趕來學校,第一句話都是顫着問我:“巖巖,你到底拿沒拿?” 更狠的是,馬超拿出了電腦序列號。 和我手裏這臺,一模一樣。 他把我告上法庭,索賠八十萬。 所有人都等着看我認罪賠錢。 直到庭審那天,法官先是對我說, “這確實是你自己買的電腦。” 然後又對室友說, “這也確...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