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遠考公第五年,他媽終於鬆口,同意我們結婚。 那年我二十八歲,離開研究生宿舍後,已經替兩個人付了好幾年的房租。 第五次國考結束,他說自己發揮得特別好,連回老家談婚事的日子都主動定了。 他媽做了一桌菜,喫飯時一直給我夾魚。 “彩禮就免了,婚房也不用急着買,你們願意租着住就租,我們絕不干涉。” 我沒提過要多少彩禮,也知道兩個人眼下買不起房。 可這是他們頭一回認真問我,打算甚麼時候領證。 我以爲終於等到了。 直到他媽又說:“等小遠真進了體制,你這個工作也可以辭了,家裏總得有人負責生活。” 我停下筷子,看了看周遠。 他說他媽只是隨口一說,讓我先喫飯。 我卻喫不下去了。 “阿姨,您的意思是,我現在上班供他考試,等他有工作了,再辭職照顧他?”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