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輩子,從不欠人。 七歲在孤兒院,富商最終挑走新來的男孩。 臨走前,他給我買了三身新衣裳,說是毀約的補償, 我沒推拒掉,之後每天都去撿廢品, 半年後,我終於攢夠了抵扣衣服的錢。 他攥着那筆錢時,手抖了一下: “我是自願給的,你卻非要還清,這不累嗎?” 是累的,可我搖了搖頭: “我不能拿您的辛苦,讓自己過得舒服。” 所以被親生父母認回豪門後,我以爲有了親人就不會再欠更多的債。 可爲了阻止假千金傷害我,爸爸被她撞斷了一條腿, 哥哥爲給我股權補償時,被對家做局逼到破產。 他們都說,不怪我。 可要不是我回來,他們原本過得好好的。 我放棄了學業,白天進廠,晚上送餐。 仍還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