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剖腹產傷口感染,姐姐趕來照顧我和剛出生的孩子。 丈夫卻說她是鄉下人,給她定了一堆規矩, 凌晨五點必須起牀,只能站在廚房喫剩飯,想上廁所必須去外面的公廁。 “幫幾天忙而已,別真把自己當半個主人。” 姐姐臉色白了白,低頭說知道了。 她白天給孩子洗尿布、餵奶,晚上蜷縮在儲物間的摺疊牀上睡覺。 直到丈夫剛離婚的妹妹住了進來。 她霸佔了主臥,每天睡到中午起來,餓了就喫我的月子餐。 還把換下來的內衣襪子都丟給姐姐洗。 我質問丈夫,爲甚麼他妹妹不需要守規矩。 他皺着眉回答: “我妹剛離婚,受不得一點委屈。你姐反正是來伺候人的,多幹點活怎麼了?” 姐姐怕我動氣傷身,笑呵呵打圓場。 可後來,我在她日記裏看見一句話: “夢夢還在坐月子,不能讓她爲難。” 那晚,我原本準備拿出房產公證書。 這套婚前全款房,我本想等孩子出生後加上丈夫的名字。 他卻站在牀邊通知我: “等孩子滿月,就讓你姐走。我妹以後得長期住這裏。” 我冷笑一聲。 “好,滿月以後就搬。” 可到底是誰搬,還得我這個房主說了算。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