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三年,老公在他白月光回國那天,爽約了我們的結婚紀念日。 他在餐廳裏接了個電話,起身就走,連一句像樣的解釋都沒留。 他說,念念救過他的命。 他欠她的,得還。 三年裏我把一顆心捧到他面前。 他沒要。 那天我在離婚協議上籤了字。 沒哭沒鬧,收拾東西搬走。 他以爲我會像從前每一次那樣,紅着眼眶回頭求他。 我沒有。 後來他查清了三年前那場車禍的真相,紅着眼找到我,當着我的面跪了下來。 可那時候我已經甚麼都想起來了。 想起那天是誰把他從變形的駕駛座裏拖出來,想起他捧在心口三年的白月光,到底是個甚麼東西。 有些債,不是一跪就能還清的。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