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律師從業第八年,我在法庭上,撞見了自己丈夫出軌的證據。 那隻玉鐲,戴在對面律師助理的手腕上。 糯種飄花,內側刻着「嶼」字,是我結婚五週年那天,周嶼親手給我戴上的。 他說,全世界只此一隻。 現在,它套在一個叫林微微的姑娘手上,那姑娘嬌怯怯地喊我「宋律師」,轉頭喊周嶼「周律」,喊得又甜又膩。 我沒當場發作。 我叫宋念,城錦律所合夥人,接過的離婚案,沒有八百也有五百,最擅長幫原配,把出軌的丈夫和小三,打到淨身出戶。 輪到我自己,要在法庭上失態,那就成了全城律師圈的笑話。 我忍了。 庭審結束,我照舊跟法官點頭微笑,走出法院,纔給周嶼打電話,他說,在加班。 我開車去他樓下,在車裏坐了四十分鐘,看着他摟着林微微出來,那隻玉鐲在路燈下,晃得我眼睛生疼。 我掏出手機,拍了三張,連他手搭在她腰上的位置,都清清楚楚。 這是八年律師生涯,刻進骨頭裏的本能。 證據,永遠比情緒值錢。 但這一次,我不光要證據。 我要讓這對狗男女,把喫下去的、吞下去的,連本帶利,全給我吐出來。 我要讓他們,嚐嚐我那些當事人受過的每一分苦。 周嶼,林微微,你們最好祈禱,我還能念着...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