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獨自一人報團遊戈壁,碰上團裏一個男人和賣水的拉扯。 得知他手機沒電,也沒現金,我好心付了水錢還借他充電寶。 當晚,我沒等來他還錢,卻等到他用卡刷開了我房門。 我尖叫着把人打了出去, “裝甚麼貞節烈女?借我充電寶,不就是暗示我晚上來找你?” 我又氣又急,報了警,告訴了導遊和賓館人員。 可他倒打一耙,說我對他一路示好,今天還特別發房號約他。 導遊和旅行團全都替他作證,前臺也打馬虎說以爲是情侶。 沒有監控,警方認爲我的證據不足,以調節爲主。 第二天,他搶先將剪輯過的視頻發到網上。 《女遊客色誘不成,反告同行男遊客強姦》。 一時間所有人都在罵我。 “一個女孩子單獨出來旅遊,能是甚麼好東西?” 他靠我起號,一夜間漲粉百萬。 我卻被網暴,被公司辭退,確診重度抑鬱。 爸媽在幫我維權的路上發生車禍,家破人亡。 再睜眼,我又回到了戈壁上,他搓着手,正向我求助。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