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線索口紅

  好在爆炸的源頭,沉在大鐵櫃的底部,有櫃體遮擋,波及的範圍並不廣,只是那兩位巡捕身上、臉上被濺到了不少,驚魂初定後,他倆趕緊從大鐵櫃裏爬出來,跪在地上,雙雙嘔吐不止。

  “……你看吧。”我白了方圓一眼。

  方圓捏了捏鼻翼上的口罩,走到鐵櫃邊,附身查看現場。

  空氣中瀰漫着燻人口鼻的味道,那個領頭的巡捕,見兩個手下這麼慫,滿臉怒氣地想要教訓他們,可他一張嘴,話沒說出來,也跟着吐了起來。

  噁心嘔吐,多半是心理作用,我整天和屍體打交道,早已習慣,在這種情況下,只要保持定力,腦子裏不往那方面想就行了。

  我戴上雙層口罩,過去蹲在方圓身邊,跟她一起查看,還好,屍體的頭部完好無損,臉上有些腫脹,卻也能依稀辨別出面容。

  方圓用手機給屍體面部拍照,簡單修圖還原後,上傳到她們的內網系統,很快就比對出死者信息——三天前報失蹤的一位本市女大學生,22歲,叫廖鑫。

  “去給我找一盆清水來。”方圓“命令”我道。

  “幹嘛?”

  “待會兒洗腳。”方圓說着,坐在地上,脫掉自己鞋襪,竟赤腳踩入充滿臭水的大鐵櫃,近距離查驗屍體!

  “專業!”我不由得對她豎起大拇指,法醫的職業屬性,我能理解,但像她這個年紀的小姑娘,能做到這種程度的可真不多。

  附近沒有水源,我只得跑去超市,買回兩大桶礦泉水,等我回到現場,方圓剛好從鐵櫃裏爬出來,膝蓋以下的小腿和小腳上,滿是污穢之物,我趕緊幫她沖洗,而她則扔掉手套,忙着在小本本上記錄:死者後腦處有凹陷,顱骨破損,直徑兩厘米,應是致死之因。

  “兩厘米的破損,會是甚麼造成的呢?”方圓記完,自言自語。

  “錘子唄,”我不假思索道,“木工用的錘子頭,直徑不就是兩厘米麼。”

  “你是說,兇手是個木工?”方圓看向我。

  我剛剛建立起的對她的敬仰,再次煙消雲散,她這是甚麼鬼邏輯?

  “那種錘子,隨便一家五金商店都可以買到,十塊錢一把。”我解釋道,看她的年紀,可能是才從巡捕學校畢業,沒甚麼社會經驗。

  方圓點點頭,快速在本本上加了一行小字:吳兔說,兇器是錘子。

  “……我叫吳免,不是吳兔,沒那個點兒!”我低聲道,哪有誰起名字用“兔”字的!

  但方圓並未理會我的辯解,也沒更改,合上小本本之後,低頭看向我手裏正幫她沖洗腳丫的大瓶礦泉水:“謝謝了,回頭我給你報銷。”

  “二十塊錢而已,算了吧。”我說。

  “那不行,一碼是一碼,一會兒加你微信,給你轉過去。”方圓一臉認真,坐在地上,甩了甩腳丫上的水,穿好鞋襪,走過去和領頭的巡捕交涉了幾句,簽了個字,完成了她的任務。

  接下來,則是我的任務,得把殘破的屍體帶回去,過程有些噁心,概不描述,本着尊重死者的原則,我儘量齊全地收集好屍體,這樣回到殯儀館,入殮師可以更好地還原死者作爲“人”的形態,保有“人”的最後一絲體面。

  收斂完屍首,裝入裹屍袋後,我開着凱迪拉克,再次回單位。

  這回,方圓沒跟來。

  等我回到殯儀館,已是凌晨一點半,入殮科的同事們也都下班了,只能先把屍體存在停屍房的冰櫃中,明天再說。

  照例,要在腳趾頭上掛上她的名字:廖鑫。

  出了停屍房,這回我多了個心眼,查看了一下靈車車廂裏,看看有沒有新的口紅印記——按照我的常識推斷,應該不會有了吧?畢竟廖鑫小姐姐的雙手都給炸碎了,她還怎沒寫字?

  然而,車廂內壁上,再次出現了兩個令我毛骨悚然的紅色小字:尹城!

  又是一個地名!

  我摸了摸自己小臂上豎起的一層汗毛,顫抖地點着一支菸,廖鑫已經死的透透的了,絕對不可能“詐屍”寫字,難道,真的有“鬼”這種東西?

  不然呢?回程的靈車裏,只有我一個活人,怎麼解釋?

  我壯着膽子摸了摸,不出意外,這次的字跡又是口紅,她的屍體是我收斂的,過程中,並未發現有口紅(絕對沒有,我都一塊一塊辨認過),但車廂裏的字,卻是真真切切的口紅抹出來的痕跡,“鬼”是怎麼在車廂裏寫的字呢?

  難道這個鬼,身上自帶了口紅?

  等等,口紅!我忽地想起,第一個死者李小桃的那支蘭蔻口紅,還在我的口袋裏,莫非……

  我趕緊掏出那支口紅,擰開蓋子查看,我記得很清楚,原本它裏面有將近兩厘米的“紅頭”,可現在,已經只剩不到半厘米了,說明它被使用過。

  也就是說,鬼,是用我兜裏的口紅,在車廂內壁寫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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