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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霄哥,你這樣做會不會太過分了?就算你不喜歡她,也沒必要瞞着她和別人結婚吧?”
“不這樣做,她會死心嗎?”
還沒等電話那頭的盛年說話,凌擇霄繼續開口:
“盛年,你說一條狗舔了十年都會膩吧?可宋時昭不會,她比狗都能舔。”
而門外的宋時昭端着熬夜學的雞湯,停住腳步。
房間裏,是她攻略了九年的對象,凌擇霄。
二十歲,她爲了陪凌擇霄一起出國留學,每天趁着兼職的空隙,拼死卷學習、拿獎學金,連覺都不曾睡。
才換來全校唯一一個留學生的名額。
二十四歲,她不顧醫院的勸阻,義無反顧將自己的腎捐給凌擇霄。
二十六歲,她又因爲凌擇霄一句話,躺進了冰冰冷冷的手術室,整成了他喜歡的模樣。
直到凌擇霄答應了她的表白。
她以爲這六年的努力,總算把這塊石頭捂熱了。
可在一起的這三年,凌擇霄一直都對她不冷不熱,連最日常的紀念日都不曾有一句祝福,又何談捂熱一說?
她提着雞湯的指尖,逐漸用力。
既然凌擇霄不喜歡她,爲甚麼當初又要接受她的表白?
凌擇霄滅了手上的煙。
又回想起當初一次次拒絕宋時昭的糾纏後,她卻依舊像只狗般舔上來的模樣時,厭倦的語氣再度加深:
“就憑她煩我九年這一點,我揹着她和茜月結婚這件事就一點都不過分。早就膩了,宋時昭是真的很無趣。”
電話那頭依舊沉默。
凌擇霄再次開口:
“盛年,我念你是我好兄弟,才把這事告訴你。”
“你只需要等着看宋時昭十天後的反應就行,懂嗎?不該說的話,少說。”
十天後?
宋時昭扯了扯嘴角。
原來客廳裏畫着大愛心的十天倒計時,不是爲了她策劃的,也不是爲了慶祝戀愛三週年紀念日。
而是爲了迎娶他的心上人。
電話那頭,凌擇霄的好友盛年沉默了很久,似乎無力去反駁凌擇霄的話,最後,還是開口:
“好,只要你別後悔,怎樣都行。”
盛年頓了頓,接着說:
“晚點我有個生日宴,你帶個女伴過來。”
凌擇霄“嗯”了一聲,掛斷電話。
盛年沒有直接說帶誰,而是把選擇權交給了凌擇霄。
可宋時昭卻沒等那個答案,直接轉身離開。
她前前後後攻略了他凌擇霄三次,一次六年,一次三年。
還有這次的九年。
整整十八年,爲了那點破積分,差點連自己的命都搭進去了,可最後又換來了甚麼?
一句她比狗都能舔?
宋時昭忽然就覺得累了。
這時,保姆正好從廚房走出,注意到手裏沒動過的雞湯,愣了一下,又笑着說:
“凌總口味這麼挑,也就只有你能寵着他了。我記得凌總今早順口提了嘴想喫魚,需要我陪着你做嗎?”
宋時昭這時才緩過神來,抬起眸時,眼底卻是一片淡然:
“不用了。”
話剛說完,轉身離開。
只剩下一旁愕然的保姆。
凌擇霄出來時,臉上帶着從未有過的急意,連忙去催廚房裏的保姆:
“剛吩咐你做的桂花酒釀米糕好了嗎?”
“馬上給您包裝好。”
凌擇霄時不時低頭看手錶,隨後又打了個電話,語氣焦急:
“寶寶再等會,我馬上去接你。”
等保姆一包裝好糕點,他便匆匆下樓馳車離開。
宋時昭在樓上默默注視着,卻一句話沒說。
他們共同認識三年的好友過生日,凌擇霄沒選她,卻選擇了一個毫不相識的陌生人。
耳邊響起保姆的嘀嘀咕咕,“能讓凌總這麼急,那件事一定很重要吧?”
宋時昭的視線落在樓下的倒計時日曆上,接着淡淡開口:
“確實比我重要。”
她回到房間裏,九年來第一次召喚出系統。
“宿主,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