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離婚後的賈文革像是沒有了束縛般,他覺得離婚後整個人都輕鬆了不少,於是變得更加肆無忌憚起來。
沒多久後他就在街上遇到了一個美豔的女人——王豔玲,經過一段時間的相處,很快倆人便發展成了情人的關係。
爲了能賺取更多的經濟來源,興趣相投的倆人不顧道德廉恥,竟然打起了偷盜的主意。
從1989年3月開始,賈文革經常會帶着王豔玲去鄉鎮偷一些牛羊豬之類的牲口,偶爾也會去城裏治安不好的人家去偷盜電視機等之前的家電。
他讓王豔玲幫他放風,等賈文革成功將東西偷出來之後倆人就會去把這些贓物賣掉,賺點外快。
可是事情做的多了也總會有被抓到的一天。
在賈文革多次偷盜之後,村民也起了疑心和警惕。
於是在有一次賈文革和王豔玲偷盜牲畜的時候,恰好被看守得村民逮了個正着。
村民將倆人送去了公安局,可是賈文革說自己和王豔玲只是去那裏找朋友的,因爲尿急所以才找了個地方準備上廁所,黑燈瞎火的他也不知道那是牛棚啊,他一直解釋自己不是小偷,他只不過是去村裏玩的而已。
面對他所說的話,警察自然不信,但是又因爲所有的贓物都被他們倆人給賣了,沒有證據警察也不能將倆人拘留,所有就只好暫時先將倆人給放了。
但是也因此警方也將他列入了“重點人口”之中,警方也在賈文革的戶籍檔案中加了重點人口審批表。
自從偷盜被發現之後賈文革發現這條路已經不好走了,於是他就和王豔玲商量着,看看能不能利用王豔玲美色去外面勾引男人,進行“仙人跳”?
那個時候要是“嫖娼”被抓,也是一件非同小可的事情,如果倆人做的好,或許能撈到不少錢。
因此倆人也是說幹就幹,可是幹了沒幾天,效果並不顯著,賈文革覺得是因爲王豔玲長的不夠好看,於是就放棄了“仙人跳”這個念頭。
不過在“仙人跳”之後也讓賈文革認識了重要的人物。
分別是清河鄉江東村村民李秀華和訥河縣蔬菜公司工人孫文力。
臭味相投的幾人很快就成了朋友。
既然偷盜和“仙人跳”都不行,賈文革就打起了打劫的主意。
賈文革讓孫文力和李秀華以招工的名義將那些找工作的男女騙來,然後又以談生意的藉口將那些從外地來訥河收購黃豆的商家騙到家裏來進行搶劫。
不過幸運的是,這些人只是丟失些錢財並沒有危及到生命。這些受害人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都沒有選擇去報警。
因此也讓賈文革變得更加大膽起來。
在打劫了一段時間之後,賈文革身上也有了些錢,他就用這些打劫來的錢租下了一間帶地窖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