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2章

“哎,對面說得可難聽了,說你勾引那男的中途又反悔,可把他害得夠慘。”

“你放心,我不嫌棄你,這事我也不告訴別人,就當是你我之間的小祕密!”

“算了,別說這些不開心的了,要不今晚出來喫個宵夜?”

我差點沒笑出聲。

這哥不會以爲我沒回復,是害怕他把這事告訴別人,或是陷入痛苦的回憶中吧?

那他這“瓜”喫得可真不全。

畢竟那人渣可是我費時三個月,親手送進牢裏的!

我大四實習時,順利進入憧憬已久的w大廠做管培生。

前兩個月都很正常,因此劉庭讓我跟他去外地拜訪客戶時,我毫無防備地就跟着去了。

談成合作後,劉庭主動說要請客戶喫飯。

儘管客戶說不搞酒桌文化,大家喝不喝都行,但劉庭卻說爲表誠意,咱一定得喝。

礙於劉庭這個經理的面子,我陪着喝了幾杯白酒,就裝作不勝酒力的模樣開始躲酒。

回到酒店,我的意識還算清醒,發現劉庭竟然只開了一間雙牀房!

我當下就說自費另開一間房,結果劉庭卻直接扯開我的衣服,將我壓制在牀上亂親亂摸。

他沒料到我沒醉,也沒預估到我力氣這麼大。

在他幾乎得逞時,我掙脫了鉗制,往他兩腿之間狠踢,趁他痛得直不起身,拿起電話往他頭上猛砸。

緊接着跑出房間,去到大廳報警。

他被警察逮捕後,我才知道他是慣犯,之前也有女生報過警,卻礙於沒有證據而不了了之。

甚至有女生在他的PUA下,後續成爲他的女朋友。

幸虧我進房間那刻發現不對,提前打開了手機錄音。

我無視w大廠的解僱威脅,和對方父母的下跪求情,堅決把人送進監獄。

證據確鑿,劉庭被判處犯QJ罪,有期徒刑十個月。

而我也在事發後,旅行散心大半年,才入職新公司。

將手上的方案修改好,我又檢查個遍,才慢悠悠地回覆徐偉。

“第一,這是刑事犯罪案件,不要將其用“瓜”來娛樂化!”

“第二,判決是法院下的,“我害他”這意思是法院判錯了?”

“第三,我是受害者,更是反抗者,我並不覺得羞恥,該羞恥的是QJ犯,你大可以告訴別人。”

“最後,你有甚麼資格來嫌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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