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2027年,家庭責任制全面推行。
子女可通過簽訂《責任清單》換取成長資源。
我的責任清單有800頁紙,生活費卻只有800塊。
每天下了課就是在打工,照顧爸媽。
直到某天,我無意間刷到妹妹在朋友圈炫耀她新買的五萬塊的限量版名牌包。
我納悶:“每個月就800生活費,她哪來的錢買奢侈品?”
妹妹的朋友圈評論區裏,有人羨慕道:“雅雅你真幸福,你爸媽真是把你寵上天了!”
我試探性地懇求我媽給我報一個三百塊的職業技能班。
她想都沒想就拒絕了:“你的責任就是照顧好我們,別整天想着那些沒用的,感覺去把衣服洗了!”
我拿起電話,直接打給仲裁委員會。
“你好,我申請《責任清單》立刻作廢,並永久脫離原生家庭。”
01
“女士,您確定嗎?”
“《家庭責任制法案》規定,單方面申請作廢並脫離家庭,您將失去一切由家庭提供的資源,並且,在情感和道德上......”
我打斷他:“我確定。”
“我自願放棄所有資源。”
“至於情感和道德,那是我自己的事。”
電話那頭傳來敲擊鍵盤的聲音,然後是一個公式化的回答。
“好的,林希女士,您的申請我們已經受理。”
“根據流程,我們將在24小時內派遣仲裁專員上門進行取證和調解。”
“請您和您的家人做好準備。”
“嘟——”
電話掛斷。
我媽正好端着一盆剛洗好的衣服從陽臺進來,看到我拿着手機,眉頭瞬間擰成一個疙瘩。
“又在玩手機!”
“我讓你洗的衣服呢?你是不是把我的話當耳旁風?”
“整天就知道偷懶,一點責任心都沒有!”
我把手機揣回兜裏,面無表情地看着她。
“媽。”
“我剛剛給仲裁委員會打了電話。”
“我申請,我們家的《責任清單》,作廢。”
我媽的臉色,從疑惑,到震驚,再到鐵青。
她手裏的盆“哐當”一聲摔在地上。
“你說甚麼?”
“林希,你瘋了?!”
她衝過來,揚手就要給我一巴掌。
我沒躲。
巴掌在離我臉頰一厘米的地方停下。
“你要造反是不是?”
“你忘了當初籤清單的時候,你是怎麼保證的?”
“你說你會孝順我們,照顧我們一輩子!”
我笑了。
“我沒忘。”
“我的責任清單有800頁,每一條我都記得清清楚楚。”
“早上六點起牀做全家早餐,七點送我爸上班,八點上課,中午十二點回家給你們做午飯。
下午繼續上課,五點下課去兼職,七點兼職結束回家做晚飯,飯後要洗碗、拖地、洗全家人的衣服。”
“週末要去三個地方打零工,把錢全部上交。”
“這些,是清單裏的內容。”
我盯着她的眼睛。
“但是清單裏,可沒寫林雅可以拿走我所有的成長資源,去買五萬塊的包。”
“清單裏,更沒寫我連一個三百塊的職業技能班,都不能報。”
我媽的嘴脣哆嗦着,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她大概沒想到,我居然敢把這一切都攤開來說。
“你......”
“那是你妹妹!她還小,愛美是天性!你當姐姐的,就不能讓着她點?”
“你讀那麼多書有甚麼用?腦子都讀傻了!三百塊的班,那都是騙錢的!”
這些話,過去二十年,我聽了無數遍。
每一次,我都選擇了沉默和忍讓。
但今天,我不想忍了。
“明天,仲裁委員會的人會上門。”
“你最好把林雅的賬單,還有家裏的所有流水都準備好。”
“我們,當着專員的面,一筆一筆地算清楚。”
說完,我不再看她,轉身回了自己的小房間。
門關上的瞬間,我聽到客廳裏傳來我媽歇斯底里的尖叫。
“反了!真是反了天了!”
“林建國!你快回來!你看看你養的好女兒!”
02
我爸是晚上九點多才回來的。
我媽一看到他,積攢了一晚上的委屈瞬間爆發。
“林建國!你還知道回來!”
“你女兒,你那個好女兒,她要把我們告到仲裁委員會去!”
“她要跟我們斷絕關係!”
我爸明顯愣住了,他看向緊閉的房門,眉頭緊鎖。
“胡鬧!你知道你在做甚麼嗎?”
“把事情鬧到委員會,街坊鄰居怎麼看我們?我的臉往哪兒擱?”
在他的世界裏,面子比甚麼都重要。
“現在纔想起來要臉?”
我冷笑一聲。
“你們把我的生活費剋扣到800塊,卻給林雅轉幾萬塊買包的時候,怎麼沒想過要臉?”
“你們逼着我像個奴隸一樣伺候你們,耽誤我學習,毀我前途的時候,怎麼沒想過要臉?”
我爸被我一連串的質問噎得說不出話。
這時,林雅的房門開了。
她穿着一身名牌睡衣,睡眼惺忪地走出來,臉上敷着昂貴的面膜。
“吵甚麼啊,還讓不讓人睡覺了?”
她看到客廳的陣仗,不滿地撇了撇嘴。
“姐,你又惹爸媽生氣了?”
我媽立刻像找到了主心骨,拉着林雅的手哭訴。
“雅雅,你快評評理!你姐姐她要告我們!她不要我們了!”
林雅誇張地“呀”了一聲。
她走到我面前,上下打量着我,眼神裏充滿了輕蔑和不解。
“姐,你沒毛病吧?”
“告自己的爸媽?你腦子被驢踢了?”
“不就是沒給你報那個三百塊的破班嗎?至於嗎?”
“你缺錢你跟我說啊,我隨便從指甲縫裏漏點都夠你花了。”
她說着,還真的做出要從兜裏掏錢的動作。
我氣得渾身發抖。
“林雅,我的錢,是不是都在你那裏?”
林雅翻了個白眼。
“甚麼你的錢?家裏的錢就是爸媽的錢,爸媽願意給我,那是他們疼我。”
“再說了,爸媽說了,家庭責任制就是能力越大,責任越大。”
“你學習好,能喫苦,你就多承擔點責任。”
“我呢,從小身體就不好,爸媽心疼我,讓我享享福,有甚麼不對?”
她這番理直氣壯的話,讓我爸媽都露出了贊同的神色。
我爸清了清嗓子,擺出一家之主的架子。
“小希,你看,雅雅說得多對。”
“我們是一家人,分那麼清楚幹甚麼?”
“你當姐姐的,理應多照顧妹妹。”
“這件事就這麼算了,明天別讓甚麼仲裁的人來了,丟人現眼。”
我看着眼前這三張理所當然的臉,只覺得一陣反胃。
我深吸一口氣,壓下心頭的怒火。
“不可能。”
“明天,仲裁專員一定會來。”
“你們誰也別想阻止。”
說完,我不再理會他們的怒罵和指責,轉身回房,反鎖了房門。
隔着門板,我還能聽到我媽的咒罵。
“白眼狼!我真是白養她這麼多年了!”
“建國,你明天就去單位請假,我倒要看看,她能翻出甚麼花來!”
林雅的聲音也帶着幸災樂禍。
“媽,彆氣了,她就是嚇唬人呢。
等明天人家來了,她敢說一個字嗎?我看她就是想多要點錢,給她點就是了。”
03
第二天早上八點半,門鈴準時響起。
門口站着一個穿着制服,提着公文包的中年男人。
“你們好,我是家庭責任仲裁委員會的專員,我叫陳默。”
“我今天來,是爲林希女士申請的《責任清單》作廢事宜進行取證。”
我媽立刻換上一副笑臉。
“哎呀,陳專員,快請進快請進!”
“這孩子,就是不懂事,跟我們鬧脾氣呢,還勞煩您親自跑一趟。”
她一邊說,一邊把我爸拉起來。
陳專員點了點頭,沒有接我媽的話茬,目光在客廳裏掃視了一圈。
“申請人林希女士在嗎?”
“根據流程,今天的取證全程錄音錄像,希望各位配合。”
我爸和我媽的臉色都有些不自然。
“林希女士,請你陳述一下申請作廢清單的理由。”
我把我昨晚對父母說過的話,冷靜地,一條一條地複述了一遍。
我說完後,房間裏一片死寂。
我媽的臉一陣紅一陣白。
林雅則是一臉的不耐煩和鄙夷。
陳專員靜靜地聽着,在本子上飛快地記錄。
等我說完,他才抬起頭,看向我爸媽。
“林建國先生,王慧娟女士,對於林希女士的陳述,你們有甚麼需要補充或者反駁的嗎?”
我媽立刻搶着說。
“陳專員,你別聽她瞎說!”
“我們做父母的,怎麼可能虧待自己的孩子?”
“她說我們只給她800生活費,那是因爲她喫住都在家裏,要那麼多錢幹甚麼?小孩子家家的,手裏錢多了容易學壞!”
“至於家務,哪個孩子在家裏不幹點活?這是她應盡的責任!我們是在鍛鍊她的獨立能力!”
我爸也跟着附和。
“是啊是啊,我們都是爲了她好。”
陳專員點點頭,沒說信,也沒說不信。
他轉頭看向我。
“林希女士,你說你的《責任清單》有800頁,可以拿給我看一下嗎?”
“可以。”
我回到房間,從牀底拖出一個沉重的箱子。
在全家人震驚的目光中,我把那厚得像字典一樣的清單,搬到了餐桌上。
“砰”的一聲悶響。
陳專員的目光落在那本清單上,一貫嚴肅的臉上,第一次出現了動容的神色。
他伸出手,輕輕翻開第一頁。
上面用密密麻麻的小字,規定了我從6歲到18歲,每天、每週、每月需要完成的“責任”。
甚至包括了每天微笑的次數,和對父母說話的語氣。
陳專員一頁一頁地翻看着。
他的眉頭越皺越緊。
過了足足十分鐘,他才合上清單,長長地吐出一口氣。
“林先生,林女士。”
“《家庭責任制法案》的初衷,是爲了明確家庭成員間的權利與義務,促進家庭和諧。”
“而不是,某些人用來單方面壓榨和控制另一位家庭成員的工具。”
“這份清單,是我從業以來,見過最離譜,最畸形的一份。”
“它已經嚴重超出了‘責任’的範疇。”
04
陳專員的話,讓我媽徹底慌了神。
“陳專員,話不能這麼說啊!”
“我們怎麼會把女兒當奴隸呢?這都是爲她好,讓她多學點東西,以後到社會上纔不會喫虧!”
我爸也急忙辯解:“對對對,我們都是一片苦心啊!”
陳專員面無表情地看着他們。
“是嗎?”
他從公文包裏又拿出一份文件。
“根據《家庭責任制法案》第38條補充條例,爲了保障子女的未來發展,父母有義務爲子女設立‘成長基金’賬戶。”
“該賬戶資金由家庭總收入按比例劃撥,專款專用,用於子女的教育、技能培訓和未來發展。”
“請問,林希女士的成長基金賬戶,在哪裏?”
我爸和我媽對視一眼,都傻了。
他們顯然不知道還有這麼一條規定。
當初簽訂責任清單時,他們只想着如何規定我的義務,根本沒仔細看自己的責任。
“甚麼......甚麼成長基金?”我媽結結巴巴地問。
陳專員的眼神更冷了。
“看來你們並不知道。”
“不過沒關係,系統裏都有記錄。”
他打開隨身攜帶的平板電腦,手指飛快地操作着。
“根據系統記錄,以你們家庭的收入水平,每月應向林希女士的成長基金賬戶存入1500元。”
“從她18歲簽訂清單開始,至今已有兩年,總計應有三萬六千元。”
“這筆錢,現在在何處?”
三萬六千元!
我的心猛地一跳。
我從來不知道,我還有這樣一筆錢。
我媽的臉色已經變成了豬肝色。
“這個......這個我們......”
她支支吾吾,半天說不出一句完整的話。
林雅在一旁不耐煩了。
“甚麼基金啊,不就是錢嗎?”
“爸媽的錢,不都放在一起管嗎?哪分得那麼清楚。”
陳專員的目光轉向了林雅。
“這位是林雅女士吧?”
“根據林希女士的陳述,你最近購買了一個價值五萬元的限量版名牌包。”
“請問,你的資金來源是哪裏?”
林雅像是被踩了尾巴的貓,一下就炸了。
“你甚麼意思?你查我戶口啊?”
“我花我爸媽的錢,天經地義,關你甚麼事!”
陳專員沒有理會她的叫囂,而是平靜地對我爸媽說。
“林先生,林女士,根據規定,我現在需要覈查你們家庭近兩年的銀行流水。”
“請你們配合。”
我媽立刻尖叫起來。
“憑甚麼!這是我們的隱私!”
我爸也黑着臉:“陳專員,你這樣做是不是越界了?”
看到他們激烈反抗的樣子,我心裏一沉。
陳專員的聲音再次響起,帶着不容置疑的威嚴。
“根據《仲裁法》第43條,仲裁庭有權調查取證。當事人有義務配合。”
“如果你們拒絕提供,我有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令,凍結你們名下所有賬戶,並由銀行方面直接提供流水明細。”
“到那時,事情的性質就不一樣了。”
“是挪用家庭內部資金,還是涉嫌非法侵佔他人財產,就需要由法院來界定了。”
這話一出,我爸媽瞬間蔫了。
他們可以對我蠻橫,但對上法律,他們就是紙老虎。
我爸的額頭滲出冷汗,他顫抖着手,從抽屜裏拿出了銀行卡和手機。
“我......我們配合。”
在陳專員的指導下,我爸登錄了手機銀行。
一條條流水賬單被投屏到平板電腦上,清晰地展示在我們面前。
每個月,都有一筆1500元的款項,從我爸的主卡,轉入一個子賬戶。
那個賬戶的名字,叫“雅雅的寶貝基金”。
而另一邊,林雅的消費記錄裏,各種奢侈品店的POS機消費記錄,琳琅滿目。
最新的一筆,就是五天前,在一家奢侈品專賣店,消費了五萬兩千元。
證據確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