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一章

給老公洗襯衣的時候,兩張身份證從口袋裏掉了出來。

我蹲在陽臺洗衣機前,手指一僵。水珠順着衣角滴落,砸在那兩張薄薄的塑料片上,名字一樣,照片上連右眉尾那顆痣的位置都分毫不差。

可一張寫着1998年出生,一張卻是1988年。

我今年34歲,和周哲結婚五年。他37歲,

可這張1998年的身份證告訴我:他今年才27歲,我疑惑的看着這兩張身份證,腦子飛速的在回憶着周哲最近的異常,最近一年他隔三岔五就要出差,女人的第六感提示我,我老公出軌了!心口像被甚麼東西狠狠攥住,喘不過氣。

我忽然想起兩個月前那個雨夜,他喝得爛醉,抱着我哭:“老婆,我對不起你……”

我當時以爲他最近工作忙,冷落我了,所以才說這些話,

現在我才明白,他可能不是對不起我,他是對不起他自己的良心。

鑰匙轉動聲從門口傳來。

我猛地把證件塞回襯衫口袋,繼續晾衣服,臉上掛起那副他熟悉的溫順笑容。

“回來了?”我輕聲問。

“嗯。”他脫下外套,看都沒看我一眼,“今天累死了。”

我點頭,轉身去廚房盛湯。

沒人看見我藏在袖子裏的手指甲掐進掌心,血珠滲出,卻一聲不吭。

夜裏,他睡得很沉。

我輕輕拿起他的手機,輸入密碼。

他知道我從來不會翻他手機,也從不設防,甚至主動告訴過我密碼,

所以我才如此信任他,現在想想,他是拿我當傻子呢。

淘寶、美團、京東……除了我們家的地址,還有一個頻繁出現的收貨點:

城東·雲麓苑12棟1802。

情人節的紅玫瑰、生日的Gucci包、每日清晨七點半準時送達的三明治……

收件人一欄,清清楚楚寫着:“許妍”。

心像被細針一針一針扎進胸口,不流血,卻疼得無法呼吸。

我在家省喫儉用,三年沒買過一件新衣服,背的還是大學時的帆布包,

只爲給兩個孩子攢下更好的教育費,只爲讓他少接一個危險的工程。

而他呢?

用我一分一厘省下的錢,去給另一個女人買名牌包,訂早餐,過“新生活”。

林晚晚啊林晚晚,你真是可笑至極。

我用我的手機拍下地址,同時滑到相冊,發現一個加了密碼的相冊。

試了幾個常用密碼,我們的結婚紀念日、孩子的生日都提示錯誤。

其實不用看,我也猜得到裏面是誰的照片。

我關掉手機,躺回牀上,睜着眼,望着漆黑的天花板。

窗外夜色沉沉,屋裏靜得能聽見自己心跳。

那一夜,我沒睡。

只是在黑暗裏,一點一點,把過去五年親手砌起的信任,拆成了灰燼。

第二天,周哲一早出門上班,我送完孩子回家的路上,忽然想起他最近頻繁說的話:

“工程款墊出去了,回款慢,但銀行要求夫妻雙方簽字才能走賬,讓我幫他簽了幾個字。”

當時我沒多想,只當是流程需要。可現在,他是不是用我的名義去貸款了?

林晚晚,你怎麼這麼蠢?

我狠狠拍了下自己的額頭,轉身就往最近的銀行跑。

櫃檯前,我手抖得幾乎握不住身份證。

“打印個人徵信報告。”

工作人員遞出紙張的那一刻,我眼前一黑。

三套房產、兩個車位,全部抵押。

名下貸款餘額:302萬元。

用途五花八門:“家庭裝修”“經營週轉”“消費貸”……

可我們家連窗簾都沒換過。

記得半年前,他跪在我面前,眼眶發紅:“工程款被甲方拖了,銀行不批我貸款,只有你能救我。籤個字就行。”

我猶豫過,可他握住我的手,用我們曾許下的誓言打動我:“你說過,有難同當,有福同享。”

我心軟,於是簽了一次,又簽了一次。

原來,我的名字,不是妻子,更不是林晚晚,是擔保人。

我攥着那張紙站在街邊,氣得渾身發抖。

“周哲,你這個卑鄙小人!”

難怪工程款“沒回款”,卻有錢給小三買Gucci、訂早餐、住高檔小區。

原來他不是在賺錢,是在用我的名字借錢給別人花!

回到家,我打開電腦,手指冰涼地敲下搜索詞:

“身份證年齡不符 法律後果”

“配偶私自貸款 我要還嗎”

“重婚罪 證據怎麼收集”

光標在搜索框裏閃爍,像在嘲笑我的天真。

我打出一行字:“我想讓他坐牢。”又迅速刪掉。

太情緒化了。

他不配讓我失控。

我新建了一個加密文件夾,命名爲:渣男。

然後,把所有證據一一歸檔:兩張身份證、徵信報告、外賣收貨地址、聊天記錄截圖……

每一份,都像一把刀,割開我過去五年自欺欺人的幻覺。

窗外陽光刺眼,照在我無名指的婚戒上。

周哲從小父母就離婚了,各自成家,他被奶奶養大,我們結婚的時候媽媽就非常反對,

媽媽說從小就缺愛的孩子,很難填滿他的空缺,我不信,

我覺得他好不容易有家了完整的家,而且我給他生了兩個兒子,應該會更懂得珍惜,可是我錯了,大錯特錯!

我想起結婚那天,他握着我的手,聲音溫柔的說:“無論貧窮富貴,疾病健康,我都不會離開你。”

我當時那麼天真,信到骨子裏。

可現在才明白人的本性從來都是趨利避害,哪有甚麼例外?

我只是不願承認,自己早已成了他用來套銀行貸款的“人形公章”。

我眼眶發熱,卻沒讓眼淚掉下來。

哭,解決不了300萬債務,也換不回被偷走的人生。

但沒關係。

從今天起,我不再是那個任他擺佈、爲他省喫儉用、相信他所謂“明天會好”的林晚晚。

我是他親手製造的幽靈,

用他教我的“懂事”,用他給我的“信任”,用他忽略的“沉默”,

一點一點,織成送他進監獄的網。

而他永遠不會知道,

毀滅他的,從來不是背叛,而是他以爲早已馴服的溫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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