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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裴斯韞分手的那天,我們用最惡毒的話祝福對方孤獨終老。
後來大學畢業後,他去了南城,我去了北城。
賭氣此生再不相見。
七年後,我回到老家相親。
在餐廳意外遇到一個長相和裴斯韞有幾分相似的小男孩。
他抱着我的腿看了我許久。
我蹲下身,笑着問他是誰家的孩子。
身後卻傳來熟悉的聲音:
「他是我兒子。」
……
我愣了愣,轉頭看見站在門口的裴斯韞。
他穿着黑色大衣,墨色的碎髮微微遮住眉眼。
比起五年前,多了許多沉穩。
旁邊的相親對象問我:
「你們認識?」
我應了一聲:
「認識。」
他叫裴斯韞,是我的初戀。
大學時期坐在我旁邊的大校草。
放學時偷偷跟在我身後送我回家,下雨天將自己的那把雨傘遞給我,自己在雨中跑着回家。
我爲了看演唱會讓室友幫忙簽到被抓,被扣學分的時候,他站在學生會辦公室門口遞給了我一塊糖果。
他打籃球的時候,贏下的每一場歡呼聲過後,他總是第一個看向觀衆席上的我。
我們在小樹林擁吻。
一起去看演唱會。
也曾在假期去草原看星星。
二十歲那年,他站在 56 樓的屋頂大喊:「裴斯韞永遠愛沈林夕。」
年少時的感情那麼熱烈,怎麼能輕易忘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