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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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別墅,沈若晚遠遠地就聽到霍母歇斯底里:“惜音因爲那個小三,好不容易懷上的孩子都沒保住,你到底爲甚麼一定要和那個金絲雀在一起?”

“要她的血,給她錢不就好了?!”

是啊,一樣的問題,沈若晚最近也問了自己好幾次。

當年,她不甚走丟後,被養父一家撿到,她在養父家度過了一個悲慘的童年。後來,養父一家爲了還債,便逼她去陪酒。出臺第一天,苦都沒來得及喫上一口,就被霍霆驍成功包養上岸。

霍霆驍花錢大方、長得帥、牀上也能滿足她對男人的所有幻想。

除了慾望特別強,偶爾動作粗暴外,幾乎是個完美對象。

港城活閻王嘛,沈若晚忍着兩腿痠痛,揮霍着男人留給自己的黑金卡時,心裏還美滋滋的:哪個大佬沒點怪癖呢?做他的金絲雀一點也不虧。

那時的沈若晚,以爲自己真遇見了戀愛腦霸總。

爲了錢、爲了虛榮,也爲了心底無法言喻的、那點微末而堅韌的期待,她隱瞞了沈家唯一繼承人的身份。

沈若晚隱姓埋名,收起利爪,成了他籠子裏最溫順的金絲雀。就連他帶自己去檢查血型和抽血檢查身體,她都從來沒有懷疑過。

她那時還滿心歡喜地以爲:只要她聽話,這個男人或許哪天就會娶她。畢竟港城閻王爺,可從來沒有養過金絲雀。或許,自己對男人的愛,早在三年前就生根發芽、枝葉蔓生。

直到某次粗暴**的頂峯時,霍霆驍埋在她頸側,在情慾的最高點,難以抑制地喊着:“惜音......”

誰都可以,爲甚麼偏偏是陸惜音。

這個名字,曾是沈若晚年少時的噩夢。每次聽到這個名字,心口那一道疤就隱隱作痛。

太荒謬了。

自己那時,就應該意識到不對勁的。

“啪!”一聲脆響打斷回憶,霍母不知何時出現在門口,揚手就是一藤條:“不要臉的東西!在外面跟野男人鬼混,丟盡了霍家的臉面!”

可預想中的疼痛卻沒有落到沈若晚身上。

霍霆驍瞳孔一縮,擋在沈若晚身前。

背上的襯衫瞬間被藤條撕裂,血痕觸目驚心:“媽,惜音今天還沒有輸血。”

是了。

這三年來,她前前後後到底爲了陸惜音那顆心臟,放了多少次血?

沈若晚看着源源不絕的血,從她身體流進陸惜音的身體,她想要拔了針管,偏偏因爲虛弱,動彈不得。

等到輸血完成,霍母拎着浸了鹽水的藤條帶着破空聲砸下。

霍霆驍眉頭微皺,身體下意識動了一下,卻被邊上的陸惜音死死拽住:“霆驍,我怕......”

霍霆驍下意識護住陸惜音,終究只是冷眼旁觀,任由那藤條不斷落下。

可沈若晚也不是任打的類型,趴在冰冷的大理石地面上,自嘲地勾起嘴角:“這麼害怕?我看你之前找那些流氓堵我的時候,也沒那麼怕呀?”

“陸惜音,從小到大慣會演戲,有種自己動手,”

“怎麼就用這麼賤的手段......”

“啪!”

鞭子下去,皮開肉綻。

沈若晚以爲自己足夠堅強,畢竟霍母那麼多鞭、她也咬死了沒求一聲饒。

可這一鞭,是霍霆驍打的。鮮血、疼痛、屈辱,頓時撕裂了沈若晚所有的尊嚴。

“沈若晚,是我太慣着你了?”

“這麼說惜音?”

一鞭,又一鞭。

直到沈若晚意識開始渙散,又再次清醒。

反反覆覆,終於徹底失去意識。

再醒來,牀邊是一根價值不菲的綠寶石項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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