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人都知道,軍區大院的沈國華與姜紅英,是年年都上光榮榜的模範夫妻。
五十載年華,兩人相敬如賓,從未紅過臉。
可是這日,七十歲高齡的沈國華,卻幹了三件出格大事。
一、不做家務。
二、不伺候孫子。
三、跟姜紅英離婚。
辦理離婚的民政局門前,全家老小都來了。
姜紅英還是穿着那件墨綠色筆挺軍裝,聲音低沉平穩,帶着她一貫的、不容置疑的力度:
“國華,別鬧了。有甚麼事回家說。”
大兒子沈修文也跟着幫腔,眉頭緊鎖:
“爸,媽對您還不夠好嗎?幾十年了,工資一分不少交到您手裏,喫穿用度哪樣虧待過您?就爲了一本相冊......至於鬧到離婚這一步嗎?”
小女兒沈瑤瑤也剁着腳,語氣染上幾分焦急:
“就是啊爸,媽多好的人,院裏誰不誇?您究竟有甚麼不滿足?這歲數離婚像甚麼話?再說了您要是離了,小寶誰帶?我這工作正到關鍵時候,總不能讓我辭職帶孩子吧?”
周圍不知何時聚攏了些熟識的面孔,都是大院裏的老鄰居,跟着低聲勸和:
“沈大爺,姜團長是出了名的好妻子,你這福氣多少人羨慕不來,還有啥不知足的?”
“不就幾張年輕時候的老照片嘛,誰還沒點過去?這麼大動干戈不值當啊......”
好吵。
沈國華緩緩抬起頭。
目光掠過掠過他熬夜縫補衣裳、省下口糧喂大的一雙兒女。
最後,視線落在姜紅英臉上。
那張經年累月嚴肅的臉,他看了整整五十年。
“紅英,”他開口,聲音沙啞,“你也是這麼想的嗎?”
姜紅英沉默了。
沈國華從他的沉默裏得到了答案,笑出了聲。
只是笑着笑着,眼淚卻像斷了線的風箏,大滴大滴砸落。
是啊,她待他這樣好,是他小題大做了。
心臟鈍鈍地疼,像被一把生了鏽的鈍刀子,緩慢地割着。
人人都說他沈國華娶了個好妻子。
十七歲相識,他是文工團最扎眼的團草,她是考上軍科大學、前程似錦的大學生。任誰看了,都會說句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婚後,爲了讓她安心投身軍區,他褪下文工團的舞衣,一個人拉扯孩子,操持三餐四季。
她雖然忙,話不多,可工資月月按時交到他手裏,結婚紀念日總會記得帶件小禮物。
他生病時,藥和水會默不作聲放在牀頭;他提一句想喫甚麼,隔天那菜總會出現在飯桌上;孩子們的大事小情,姜紅英雖不言語,最終總會依着他的主意來。
日子如白馬過隙,五十年寒來暑往。
他覺得這便是歲月靜好,此生足矣。
直到那天,他撐着痠痛的腰例行打掃,卻不小心在姜紅英常年緊鎖的櫃子裏,摸到了一本精裝相冊。
打開。
密密麻麻,全是姜紅英和另一個男人的合照。
他認得,那男人是他離職後,接替他成爲文工團臺柱子的張啓年。
相冊很厚,每一張的背景,都是他沈國華從未踏足過的山川湖海。
從江南朦朧的煙雨,到塞北粗糲的風沙;從長白山皚皚的雪,到南海岸奔騰的浪花。
照片裏,兩人從青絲走到白髮,風流了半生年華。
1974年6月21日。他高燒不退,在牀上昏沉。姜紅英在電話裏說軍區任務緊急,脫不開身。
原來,她正在江南某處青石巷,和張啓年共撐着一把傘,看綿綿細雨。
1977年8月16日。他出車禍,在急救室裏九死一生。姜紅英說有重要傷員需要協調救治,讓他自己堅強。
原來,她正漫步在洱海邊,微風拂過張啓年的衣角,也拂過他含笑的側臉。
1981年9月26日。女兒半夜突發急症,大雨滂沱,他抱着孩子深一腳淺一腳趕往診所,摔了好幾跤,渾身泥濘。姜紅英說在外地出差辦公。
原來,她正站在遼闊的草原上,落日熔金,張啓年的身影被鍍上一層暖光,她在他身後,舉起相機。
最後一張,是上個月拍的。
他因常年彎腰照料孫子,腰疾復發,疼得整夜無法安眠,給她打了十幾個電話想去醫院,卻始終無人接聽。最後一通電話,她說在基層連隊信號不好。
原來,她正與張啓年並肩立於雪山之巔,共看這人間聖白。
照片背面,一行力透紙背的字,刺痛了他的眼:
“他朝若是同淋雪,此生也算共白頭。”
看到最後這行字,沈國華感覺心臟像是被生生撕開,疼得喘不過氣。
五十年婚姻,他自以爲足夠了解自己的妻子,以爲她生性平淡,忙於工作,對誰都一樣。
他早已習慣這種細水長流,以爲這便是婚姻的全部模樣。
可如今才知道,他的妻子原來會陪人去江南看煙雨,會去草原追日落,會在皚皚雪山上,寫下“同淋雪,共白頭”的詩句。
張啓年與他同歲,可照片裏的眼神卻清澈得像個少年,滿是被愛呵護的純真。
五十年春秋,他守着這個家,在一日三餐、尿布奶瓶裏,蹉跎了腰身,熬白了頭髮,皺紋深深淺淺,爬滿了眼角眉梢。
而有人追風趕月,被妥帖地愛着,眉眼間不見風霜。
他終於明白姜紅英不是不懂,只是她的熱烈,從來不屬於他沈國華。
回憶收束,寒意刺骨。
他抬起眼,看向對面的姜紅英。
姜紅英看見他臉上無聲滾落的淚,神情怔住,眼睛裏閃過一絲不易察覺的慌亂。
結婚這麼多年,沈國華再難再苦,甚至在急救室九死一生時,都未曾這樣掉過淚。
這淚,讓她感到陌生,甚至有些無措。
姜紅英嘴脣動了動,似乎想說甚麼。
就在這時,一個警衛兵突然急匆匆跑過來:“報告團長!張啓年同志手指不小心劃破了,正在衛生所包紮!”
姜紅英臉色一變,幾乎是立刻轉身:“我馬上過去!”
話音未落,人已大步流星朝外走去。
兒子沈修文和女兒沈瑤瑤聞言也慌了神。
“張叔叔怎麼了?”
“爸,等等我們!”
兩人急忙跟上母親,看也沒看身後的父親一眼。
小孫子被女兒牽着,經過沈國華時,還使勁推了他一把:“老不死的讓開!我要去看張爺爺!”
沈國華踉蹌了一下,險些摔倒。
周圍尚未散盡的目光落在他身上,同情,詫異,最終化作無聲的訕訕,人羣漸漸散去。
民政局的工作人員探頭出來,看了看只剩他一人的門口,公式化地說:
“同志,女方不在場,這離婚手續辦不了。”
沈國華緩緩站直身體,從貼身衣袋裏,摸出一枚金底紅星的勳章,輕輕放在櫃檯上。
剛剛全家人在時,他一直沒有拿出來。
那是一枚一等功勳章,按照規定它代表着榮譽,在某些情況下,也等同於姜紅英本人到場。
工作人員拿起勳章仔細查驗,又看了看眼前這位腰背微駝、淚痕已乾的老人,沉默片刻,終於拿起公章。
“啪”的一聲蓋上。
“手續好了。七個工作日後生效。”
沈國華接過那張薄薄的回執,將勳章仔細收好。
走出民政局大門的時候,天空高遠,秋陽正烈。
他走到街角的公用電話亭,撥通了一個號碼。
“喂,幫我訂一張票。”
“對,最早的一班。”
“飛國外。”
姜紅英的工作性質特殊,終生無法踏出國門半步。
此去,便是真正的天涯陌路,再不相見。
他抬起頭,眯着眼看了看刺目的陽光。
半生困守方寸之地,如今,他沈國華,也要去找尋自己的江山湖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