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一章

上週五聚餐的同事全死了,就我一個人活了下來。

家屬在公司門口拉橫幅,網上說我是投毒兇手。

我躲在出租屋裏不敢出門,每天靠外賣活着。

我們聚餐的地方是張哥定的私房菜館,獨立封閉包間,全程無服務員打擾,

監控顯示我是唯一中途離開過的人。

餐桌上的酒水裏驗出了亞硝酸鈉,容器上只有我們六人的指紋,餐廳的食材、餐具全無毒,連後廚師傅都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所有人都覺得,我就是兇手。

警方的調查遲遲沒有進展,負責案子的刑警秦墨找過我三次,

每次的語氣都帶着明顯的懷疑:“葉倩,六個人聚餐,只有你沒事,所有現場線索都指向你,你最好想清楚,到底有沒有遺漏的細節。”

昨晚凌晨三點,我的手機亮了,張哥發來微信——可他都死了五天了。

“睡了嗎?”

然後我被拉進一個羣。羣名叫“週五聚餐(6人)”。羣成員是那天喫飯的五個人,頭像灰着。

張哥又發了條消息:

“葉倩,遊戲纔剛開始。”

……

凌晨三點,我蜷縮在牀上,閉着眼但腦子裏亂成了一團麻。

我已經連續失眠好幾天了。

不是不想睡,而是每次閉上眼,就能看見那五張臉。

我把自己縮成一團,被子裹得死緊。窗外的霓虹燈一閃一閃,把出租屋的天花板染成病態的紅。手機雖然靜音了,但屏幕還在亮,一條接一條。

“S人犯不得好死。”

“五條人命,你晚上睡得着嗎?”

“照片存了,你等着,我認識你爸媽墳在哪兒。”

我不敢看,又忍不住不看。每一條都像刀子,剜進肉裏。

我試着解釋過,在第一波熱搜剛起來的時候,我發了一條“我真的沒有,我也是受害者”。評論區全是“呵呵”“誰信”“就你沒死,你說不是你是誰”。我就再也沒打開過微博。

微信也廢了。工作羣沒人說話,但肯定在私下拉了小羣。私聊框裏,以前和我關係不錯的同事,頭像都灰着。只有幾個死者家屬的好友申請,備註裏寫着“還我兒子命來”。我一個都沒敢通過。

手機又震了。

我機械地拿起來,以爲是新的辱罵短信。屏幕亮起的瞬間,我整個人僵住了。

微信頭像,是張哥。

那個五天前死在我面前的張哥。

消息只有三個字:

“睡了嗎?”

我的呼吸停了,心跳瘋狂加速,我用另一隻手死死捂住嘴,眼眶瞪得生疼。

是幻覺,一定是幻覺。我失眠了這麼多天,出現幻覺很正常。

我閉上眼,默數十秒,再睜開。

那條消息還在,頭像還在。張哥的臉,笑呵呵的,就是微信裏那個用了五年的自拍。

我手指顫抖着點開。

對方正在輸入……

又一條消息:

“別怕,羣裏聊。”

然後是一個羣邀請。

羣名:“週五聚餐(6人)”

我驚恐地點開羣成員。

張哥,小劉,芳姐,另外兩個,也是那天一起喫飯的,全在羣裏。

加上我,正好六個。

羣聊界面一片死寂,沒有人說話,但那五個人的頭像,靜靜地躺在那裏,像五雙眼睛。

我把手機扔了出去。

手機落在被子上的聲音很輕,但在寂靜的夜裏,像一聲驚雷。我整個人往後縮,後背撞上牆,疼得我清醒了一點。

撿起來,必須撿起來。是有人在惡作劇,一定是有人在惡作劇。那些偷我照片髮網上的畜生,甚麼幹不出來?盜個微信號算甚麼?

我深吸一口氣,把手機撿回來。

屏幕還亮着,羣聊還在。

然後,張哥說話了。

“葉倩,你以爲你逃得掉嗎?”

緊接着,小劉也說話了:

“遊戲纔剛開始。”

我做了這輩子最本能的一個動作——截圖。

手指劃過屏幕,咔嚓一聲,截圖保存。然後我死死盯着屏幕,等下一步,等對方再發甚麼,等我能從中看出破綻。

但甚麼都沒有。

一分鐘,兩分鐘,五分鐘。

羣聊裏一片死寂,那五個頭像,依然亮着,但再沒有消息發來。

我的理智開始緩慢回籠。

盜號,一定是盜號。有人盜了他們的微信號,用某種方式批量登錄了,來嚇我。爲甚麼要嚇我?因爲我活着,因爲網上那些人想看我瘋,想看我死。

對,就是這樣。

我狠狠掐了自己大腿一下,差點疼出眼淚。

然後我退出羣聊,點開和“張哥”的私聊框,想發一句“你是誰?”

但我發現,私聊記錄空了。

剛纔那兩條“睡了嗎”和“別怕,羣裏聊”,消失了。

我退回主界面,羣聊也不見了。

“週五聚餐(6人)”,從我的微信裏徹底消失。

我愣住,手指機械地往下滑,翻通訊錄,翻聊天記錄,翻所有能翻的地方,沒有,甚麼都沒有。

我開始懷疑自己,剛纔那幾分鐘,是真的嗎?還是我半夢半醒間的幻覺?我五天沒睡了,腦子早就糊成一鍋粥,出現幻覺不是很正常嗎?

對,是幻覺。

我這樣告訴自己,一遍又一遍。

然後我打開手機相冊,想找點甚麼東西轉移注意力。

相冊最新的一張照片,是我剛纔下意識拍的窗外夜景。

再往前,是網上的截圖,是自拍,是……

等等。

我的手指定住了。

在夜景和自拍之間,有一張截圖。

截圖上是微信聊天界面。

羣名:“週五聚餐(6人)”。

最後兩條消息:

張哥:葉倩,你以爲你逃得掉嗎?

小劉:遊戲纔剛開始。

我的瞳孔猛然收縮。

截圖還在。

它不是幻覺。

手機從我的手裏滑落,摔在地板上。

我沒有去撿。

我把整個人埋進被子裏,牙齒咬住被角,發出一種壓抑到極致的、像小獸一樣的嗚咽。

凌晨四點零七分。

出租屋裏只有我一個人。

但手機屏幕,還亮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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