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開機宴上,許清晚踩了我的裙襬。
不是不小心,是那種用十二厘米細跟蓄意碾過去的。
租來的禮服,從腰側撕到大腿根。
許清晚捂着嘴,滿臉無辜:“岑茉姐姐,對不起,燈光太暗……”
她的話還沒落地,我抄起紅酒杯,從自己頭頂澆了下去。
會場安靜了。
我湊近她耳邊,壓低聲音:“想得到林澤遠?白蓮花沒用,我教你。”
……
我叫岑茉。
一年前,我還是個十八線糊咖,被前經紀人坑了,欠了公司三百二十萬。
“跟澤遠籤一年合約婚姻,到期如果他主動提解約,我替你還債,再額外給你五百萬。”
林澤遠的母親找到了我時,我以爲在做夢。
那可是林澤遠,頂流影帝。
他媽媽花錢請人跟他結婚?
後來我才知道:林媽媽催婚三年,林澤遠死活不肯,最後各退一步:先結一年,“試試”。
至於爲甚麼是我?
“你夠糊,沒粉絲鬧;夠窮,沒精力動歪心思;長得也還行,帶出去不丟人。”林媽媽原話。
行吧,於是我和林澤遠領了證,搬進他的大平層。
說同居也不準確,他住主臥,我住客臥。
最親密的接觸,是同一時間出現在客廳,他看劇本,我看外賣。
按照約定,我不能主動提解約,必須讓林澤遠先開口。這樣才能拿到五百萬。
可問題是,林澤遠脾氣好得不像話。
我煮糊的粥,他面不改色地喝完了。
我把他收藏的限量版手辦擺成跳廣場舞的隊形,他只是嘆了口氣,默默擺回去。
我甚至趁他睡着,在他臉上畫了只烏龜。
第二天他頂着烏龜去片場,熱搜掛了一天。
他回來只說了句:“下次畫小點的,洗了三遍才掉。”
“……”
這樣下去不行。
再這麼耗着,一年之期一到,他要是不跟我提解約,我豈不是竹籃打水?
於是從第三個月開始,我啓動了“作死三部曲”。
第一部:林澤遠參加綜藝,節目組讓他打電話給“最重要的人”,他打了我的。
我接起來,哭得撕心裂肺:“林澤遠你個沒良心的!上次說好買包你都忘了!你是不是外面有人了?我不活了......”
全場寂靜,主持人嘴張得能塞雞蛋。
彈幕炸了,熱搜第一:#岑茉發瘋#。
林澤遠回到家,站了足足三十秒,然後說:“那個包,明天讓助理送過來。”
我薯片差點嗆進氣管。
第二部:我S到他的電影發佈會現場。
穿了一件五十塊錢買的“高定同款”,熒光粉鑲滿塑料水鑽。
在媒體長槍短炮下,我衝上臺抱住他的腰嚎啕大哭:“澤遠哥,她們都說你要跟許清晚二搭了,你是不是不要我了?”
那天我是被四個保安架出去的。
媒體寫稿:“林澤遠被神祕女子大鬧發佈會,疑似私生飯被驅逐。”
我滿意了。
這要是不提解約,林澤遠就不是脾氣好,是菩薩。
第三部:我下了血本,林澤遠新電影首映禮紅毯。
我搞到一張邀請函,找裁縫做了一件靈感來自“窗簾和蚊香生了孩子”的禮服。
穿着它昂首挺胸走上紅毯。閃光燈瘋了,不是因爲我美,是因爲我醜得太震撼。
一個攝影大哥小聲說:“我靠,這是來砸場子的吧?”
主持人拿着話筒問:“這位女士,請問您是哪個媒體的?”
我硬着頭皮走到簽名板前,簽下“岑茉”兩個大字。
然後又被保安請走了。
回到家,我癱在沙發上覆盤。
這三部曲,場場社死。
風評跌到谷底,林澤遠要是不跟我解約,他的粉絲可能會集體脫粉。
我美滋滋地洗了澡,等着他回來說“我們解約吧”。
凌晨一點,門開了。
林澤遠走進來,手裏拎着袋子。
“給你的。”
我打開一看,一條卡地亞獵豹項鍊,官網報價一百二十萬。
他又從西裝內袋掏出一個高定秀邀請函信封,前排座位。
“以後要甚麼,直接跟我說。”
他說完轉身回了主臥,留我一個人凌亂。
甚麼情況?
我拿起手機發微信:“林澤遠,你是不是腦子有病?這些天不覺得丟人嗎?”
他秒回:“是有點。”
“那你怎麼不生氣?”
那邊沉默了很久,然後彈出一行字:“習慣了。”
我差點把手機摔了。
“習慣了”是甚麼意思?
正當我抓耳撓腮,經紀人周姐發來消息:“茉茉,林澤遠去機場接許清晚了。她從國外回來,要跟林澤遠二搭一部古裝劇。”
我盯着這條消息,眼睛越來越亮。
許清晚,林澤遠的熒幕CP,傳說中的白月光。
五百萬,我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