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給閨蜜十萬塊,她反手買了個名牌包
我借給閨蜜十二萬救急,她轉頭買了愛馬仕。
我生日當天要求還錢,她在羣裏當衆羞辱:“三千塊就催,你是不是鑽錢眼裏了?”
十年閨蜜,七次借款,每一筆轉賬我都寫了用途和還款期限。
她全部點了收款確認,卻一分錢都沒還過。
我起訴她,她哭着說:“你還是人嗎?十年朋友,你就這麼看着我去死?”
法官當庭宣判:“被告敗訴,歸還本金十二萬,限期一個月履行。”
我平靜地說:“欠債還錢,這是規矩。”
1
生日當天我還在加班。
電腦屏幕右下角跳出微信彈窗,孫雅發來的,三個哭臉表情後面跟着一行字:“晴晴救命,房東催房租,三千塊都拿不出來了,今晚就要被趕出去。”
我盯着那行字看了五秒。手指移到鍵盤上又停住。
十年了。從大學宿舍到現在,她找我借錢從來都是這個開場。
旁邊的同事收拾包走了,整個辦公室只剩我一個人。空調嗡嗡響,窗外天已經黑透。我打開微信錢包,餘額顯示四千二。這個月房租還沒交。
又一條消息彈進來:“你要是不方便就算了,我去想別的辦法。”
我關掉錢包界面,點開轉賬,輸入三千,備註欄裏寫“借款用於支付2024年1月房租,三個月內歸還”。手指在發送鍵上頓了頓,還是按下去了。
“謝謝晴晴,你真是我最好的朋友。”她秒回。
我沒再看手機,繼續盯着Excel表格。數據要明天上午交,現在才覈對到一半。肚子咕嚕叫了一聲,我看了眼時間,晚上八點四十。便利店的打折飯糰應該已經擺出來了。
加班到九點半,我收拾東西下樓。地鐵上人不多,我找了個座位坐下,習慣性打開朋友圈。
第一條就是孫雅發的。
九宮格。愛馬仕專櫃的橙色燈光,她舉着購物袋對鏡頭比耶,手上的包裝袋在燈下反着光。配文:“努力的女孩終於擁有了夢想單品”,定位顯示市中心旗艦店。
發佈時間,晚上七點十五分。
我轉賬給她是七點零三分。
我放大照片。購物袋旁邊露出一角小票,能看見“尾款到賬”幾個字。
地鐵在隧道里穿行,車廂晃動,屏幕上那些橙色在我眼前跳。
我給她發消息:“你不是交不起房租嗎?”
對方正在輸入。
“有點急事,過幾天還你。”
我看着這行字,想起她上次借錢說是看病,結果朋友圈裏曬的是新做的美甲。上上次說家裏急用,轉頭髮了一組米其林餐廳的下午茶。
“那這個月15號前還吧。”我回復。
手機震了一下,不是她的單聊窗口,是一個羣聊。
孫雅把我拉進了一個五人羣。羣名叫“小仙女の日常”。
她在羣裏@所有人:“姐妹們,有人三千塊就催,是不是太沒格局了?”
緊接着又是一條:“我真是看錯人了,原來這麼斤斤計較。”
羣裏陸續有人發表情包,都是那種“尷尬”、“不好說”的。
有個頭像是自拍的女生髮了句:“唉,朋友之間嘛......”
孫雅繼續打字:“幫個忙都要催,鑽錢眼裏了吧。”
我盯着屏幕。車廂裏的冷氣對着我吹,手心全是汗。
退出羣聊。
屏幕回到和孫雅的單聊界面,最後一條消息還停在我說“15號前還”那裏。
我往上翻聊天記錄。
“晴晴,交房租還差三千。”
“我媽住院了,能借我五千嗎?”
“配眼鏡要兩千,我這個月工資還沒發。”
每一條我都轉賬了。每一筆我都寫了備註。
我按Home鍵退出微信,地鐵到站的提示音響起。
2
我在地鐵座位上沒動。
打開微信賬單,從最上面開始往下翻。
第一筆,去年十二月,五千。備註:借款用於支付醫療費用,三個月內歸還。
第二筆,去年十月,八千。備註:借款用於家庭急用,兩個月內歸還。
第三筆,去年七月,一萬五。備註:借款用於朋友婚禮隨禮及相關開支,半年內歸還。
手指一直往下滑。
去年三月,兩千,修電腦。
前年十一月,一萬二,說是交社保。
前年八月,三萬,說是看病。
前年五月,一萬八,說是房東要求年付。
七筆。加上今天這三千,十二萬三千塊。
每一筆轉賬,我都在備註裏寫清楚了用途和還款期限。每一筆她都點了收款確認。
地鐵在下一站停靠,車門打開,冷風灌進來。我坐在那兒,盯着手機屏幕上那串數字。
十二萬三千塊。
去年體檢,醫生說我輕度貧血,建議加強營養。我走出體檢中心,去便利店買了三個打折飯糰當晚飯。
去年夏天,空調壞了。維修師傅說要換壓縮機,八百塊。我拿着電風扇對着吹了一整個夏天。
今年冬天的羽絨服是前年買的,袖口已經磨破了邊。同事問我怎麼不換件新的,我說這件還能穿。
地鐵到了終點站,廣播提示所有乘客下車。
我走出地鐵站,夜風很冷。路過24小時便利店,收銀員正在整理打折商品。我進去拿了個飯糰,草莓味的,保質期還剩三小時。
結賬的時候手機又震了。
孫雅發來消息:“你到底煩不煩,我現在忙着呢。”
我站在收銀臺前,盯着那行字。
收銀員看着我:“要結賬嗎?”
“結。”我掃碼付了五塊二。
走出便利店,我一邊走一邊給孫雅發消息:“雅雅,咱們把之前的賬理一下吧,我這邊確實也緊張。”
對方正在輸入的提示出現了很久。
“晴晴,你變了。以前的你不是這樣的。”
我停在路口等紅燈。
“我沒變,只是想把賬理清楚。”
“行吧,既然你這麼在意錢,那咱們就別做朋友了。”她發完這句話,直接把我刪除拉黑了。
微信界面彈出提示:“對方已開啓朋友驗證,你還不是他(她)的朋友。”
綠燈亮了。我站在原地,看着那行灰色的提示文字。
回到家已經晚上十一點。我打開電腦,在搜索框裏輸入“微信轉賬算不算借款憑證”。
第一條結果是法律網站的解答。
我點進去。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有明確借款用途備註的轉賬記錄,可以作爲民間借貸關係的有效證據。如轉賬備註中包含'借款''歸還期限'等明確表述,且對方接受轉賬,可視爲雙方形成借貸合意。”
我新建了一個文件夾,命名“借款證據”。
把七筆轉賬記錄逐一截圖,保存。
把每次借錢時的聊天記錄截圖,保存。
把我催她還錢、她回覆“你煩不煩”的對話截圖,保存。
做完這些,電腦右下角顯示凌晨一點二十。
3
第二天早上我請了半天假。
坐在社區法律援助中心的接待室裏,對面的律師姓王,五十多歲,戴着金邊眼鏡。
“轉賬記錄都在。”我把手機遞過去。
王律師一筆一筆往下看,看得很慢。
“這些備註是你寫的?”他問。
“對。每一筆我都寫了借款用途和還款期限,她都點了收款確認。”
“有催款記錄嗎?”
我翻出和孫雅的聊天記錄給他看。
“你看,這是我要求還款,她說'你煩不煩',然後把我刪了。”
王律師摘下眼鏡,抬頭看我。
“這是標準的民間借貸關係。你們之間的法律關係很清楚。”他把手機還給我,“建議先發律師函催告,如果對方還是不還,就直接起訴申請強制執行。”
“她說這是朋友間的幫助,不是借款。”
“你看這裏。”王律師指着手機屏幕上的轉賬備註,“每一筆都明確寫了'借款'和'歸還期限',她點收款就是認可這個性質。這不是贈與,是借貸。”
我盯着那些備註看了很久。
“如果打官司,我能贏嗎?”
“證據鏈完整,勝訴沒問題。”王律師頓了頓,“但我得提醒你,這個官司打下來,你們的朋友關係就徹底結束了。”
窗外傳來汽車鳴笛聲。
“已經結束了。”我說。
王律師給了我一份委託協議。我填完資料,留了孫雅父母的地址作爲送達地址。十年閨蜜,她家住哪我記得清清楚楚。
簽字的時候手有點抖。
“律師函三天內會寄出。”王律師說。
我走出法律援助中心,陽光很刺眼。街對面的奶茶店裏,幾個女生端着果茶在笑。
手機響了,是公司催我的消息。
我回復說馬上到,然後攔了輛出租車。
車開到半路,我突然想起大學時有一次孫雅生病,我整夜守在她牀邊。她醒來第一句話是:“晴晴,還好有你。”
那時候我覺得,這輩子能有這樣一個朋友,值了。
出租車在公司樓下停住。我付完錢下車,抬頭看了眼辦公樓。
三天後的晚上,孫雅給我發短信。陌生號碼。
“你瘋了嗎?我爸媽收到律師函了,全家都在問我到底怎麼回事。”
我看着那條短信,沒有回覆。
又一條進來:“方晴,你至於嗎?十年朋友,你就這麼對我?”
我關掉短信界面,打開外賣APP,下單了一份最便宜的套餐。
4
立案比我想象的快。
一週後,法院通知書寄到了。開庭時間定在半個月後。
我把通知書拍照發給王律師,他回覆說準備好出庭就行,其他的他來處理。
那天中午我在公司樓下的便利店買飯糰,碰到以前和孫雅一起認識的一個女生。她看見我,愣了一下,然後走過來。
“晴晴,你和雅雅怎麼回事啊?”她壓低聲音,“她說你們鬧掰了。”
“嗯。”我拿起一個金槍魚飯糰。
“到底爲甚麼啊?你們不是最好的朋友嗎?”
我看着手裏的飯糰。保質期還剩五小時,打折標籤貼在包裝角上。
“她欠我十二萬,不還。”
女生張大了嘴。
“十二萬?!”
“嗯。”我把飯糰放進購物籃,“所以起訴她了。”
女生站在原地,看着我去收銀臺結賬。
我掃碼付款的時候,她追上來:“晴晴,你是認真的嗎?真要告她?”
“已經立案了。”
“可是......你們認識這麼多年......”
我提着飯糰轉身看她:“認識多少年不重要,欠債還錢才重要。”
女生沒說話了。
走回公司的路上,我收到孫雅發來的第三條短信。
“方晴,我真沒想到你是這種人。”
我刪掉短信,把這個號碼加入黑名單。
開庭那天下午,我請了兩小時假。
法庭比我想象的小。孫雅坐在被告席上,穿着一件黑色連衣裙,頭髮扎得很緊。
她看見我,眼神躲開了。
法官進來,所有人起立。
“原告方請陳述訴求。”
王律師站起來,聲音很平穩:“原告方晴與被告孫雅系多年好友,2022年5月至2024年1月期間,被告以各種理由多次向原告借款,累計金額人民幣十二萬三千元。原告每次轉賬均有明確備註,載明借款用途及歸還期限,被告均點擊確認收款。現被告拒不歸還,原告多次催討無果,故訴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歸還借款本金十二萬三千元,並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法官看向孫雅:“被告方有何意見?”
孫雅站起來,聲音有點抖:“這不是借款,是她自願給我的。我們是朋友,她幫我是應該的。”
“請出示證據證明款項系贈與。”法官說。
孫雅愣住了。
王律師遞上證據材料:“法庭請看,每一筆轉賬備註都明確寫明'借款用於某某用途,某時間內歸還',且被告均點擊收款確認,這是明確的借貸合意。”
法官接過材料,逐頁翻看。
“被告方,你對這些轉賬記錄有異議嗎?”
孫雅看着那些打印出來的截圖,嘴脣動了動:“我......我以爲她不會在意......”
“借款就是借款。”法官抬頭,“被告方還有其他證據嗎?”
孫雅搖頭。
整個庭審持續了四十分鐘。
法官最後宣佈:“本案將擇期宣判。雙方當事人可以退庭。”
我走出法庭的時候,孫雅追上來。
“晴晴。”她叫我。
我停住,沒回頭。
“你一定要這樣嗎?”她的聲音在發抖,“我真的拿不出這麼多錢。”
“那就慢慢還。”我說。
“你就不能再給我一點時間嗎?我們認識十年了......”
我轉過身看着她。
她的眼睛紅了,睫毛膏暈開一點。那件黑色連衣裙是去年她發朋友圈時穿過的,當時配文說是新買的設計師款。
“十年。”我重複了一遍,“所以我借給你十二萬。”
“我不是故意不還的,我只是暫時有困難......”
“那就等判決下來,按判決還。”
我繞過她往外走。身後傳來她的聲音:“方晴,你會後悔的。”
我沒停。
走出法院大門,陽光照在臉上。
手機震動,是王律師發來的消息:“表現不錯。等判決書下來我通知你。”
我回復了個“好”字,然後打開地圖搜最近的地鐵站。
還得趕回公司上班。
5
判決書是快遞送到的。
我簽收那天,孫雅應該也收到了。因爲半小時後,公司前臺打內線說有我的快遞。
不是快遞,是法院送達回執。
“必須本人簽收。”前臺小聲說,“送件的說是法院的。”
我下樓去拿。送達員穿着制服,遞給我一個文件袋,讓我在單子上簽字。
旁邊等電梯的同事看了我一眼。
回到工位,我拆開袋子。裏面是法院送達給孫雅的傳票和判決書副本,因爲她拒收,按程序也給了我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