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把我養大的公司轉給小三後
前夫出軌女祕書,逼我籤離婚協議淨身出戶,我甚麼都沒爭,簽完字就走了。
他以爲自己贏了,帶着女祕書去公司宣佈全面接管,結果發現公章營業執照全沒了。
工商檔案上寫得清清楚楚:我持股98%。
他刑滿釋放那天給我發消息,我只回了一句:“你出軌,我淨身出戶,這是你說的。”
1
律師事務所的中央空調開得很足,我坐在真皮沙發上,看着陳啓銘把離婚協議推過來。
“公司歸我,房子車子都歸我,你淨身出戶。”
他的聲音很平,像在宣讀一份業務合同。許曼倚在他身邊,手搭在他肩上,指甲是新做的,正紅色,在白熾燈下晃得刺眼。
我翻開協議,一共十二頁,每一頁的抬頭都印着“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第三頁第七條寫得很清楚:女方放棄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請求權,包括但不限於公司股權、房產、車輛、存款。
我從第一頁翻到最後一頁,每一行都看了一遍,手指停在第七條那個“不限於”上面,停了大概三秒。
“挑出毛病了?”陳啓銘抱着胳膊,“我跟律師商量了三天,沒有漏洞。”
“沒毛病。”我說。
我拿起筆。
律師坐在對面,推了推眼鏡,大概是沒見過這麼爽快的當事人。陳啓銘也愣了一下,眼神裏閃過一絲防備,像在等我發作。
我在最後一頁簽下名字,把筆擱在桌上。
“你不爭?”陳啓銘的聲音提高了半度。
“不爭。”
“七年婚姻,你就這麼走了?”
“嗯。”
許曼忍不住笑出了聲,又趕緊用手捂住嘴,做出一種“我不該笑”的表情。
我沒看她。我把協議副本收進文件夾裏,文件夾是黑色的,皮質,是去年陳啓銘送我的生日禮物。
起身,拎起包,高跟鞋踩在實木地板上發出清脆的響聲。走到門口的時候,聽見陳啓銘對許曼說:“看,她知道離開我甚麼都不是。”
許曼笑得很甜。
電梯下行的時候,我撥通了王律師的電話。
“協議簽了,按計劃執行。”
“收到,林總。工商檔案變更通知函明天送達。”
電話那頭傳來鍵盤的敲擊聲。
電梯門開,我走出去,走到地下車庫取車。是一輛灰色的奔馳GLC,登記在我個人名下,跟那場婚姻無關。
發動車,倒車出庫。後視鏡裏,律師事務所的玻璃門反着白熾燈的光,陳啓銘和許曼應該還坐在裏面,跟律師討論“接下來怎麼接管公司”。
我開出地下車庫,上了主路。
車載音響裏放的是上週公司年會用的伴奏,鋼琴前奏。當時我站在臺下聽臺上的人發言,那個人是陳啓銘,他穿着我幫他挑的那身西裝,對着話筒說:“要感謝我的妻子,她是我背後的女人。”
背後的女人。
我那時候沒說甚麼,鼓了掌。
現在想起這句話,覺得挺合適——他從來都不知道,背後的人是真正決定一切的人。
2
簽完字第二天的早上九點半,我坐在新辦公室裏,窗外是江景。
新辦公室在金融區,我三個月前就租好了,登記在深圳雅雲投資名下,陳啓銘不知道這個地址。前臺是新招的小姑娘,看見我進來,站起來叫“林總好”。
王律師推門進來,把一個U盤放在桌上。
“工商檔案變更通知函,今天上午十點會送到陳先生手裏。函裏寫明三件事——第一,公司原法人代表陳啓銘因股東會決議被免去職務;第二,新任法人由林舒雅本人擔任;第三,公章、營業執照原件已由公司大股東依法收回,自即日起,陳先生簽署的任何文件不再具備公司效力。”
我點頭。
“另外,”王律師說,“按您之前的安排,公司賬戶裏的兩千萬資金,上個月已經分五筆轉入雅雲投資,備註是股東分紅。這筆錢原本就屬於您,因爲這個公司賬上能有錢,全是您當年那筆啓動資金加上您這五年從晨輝那邊談下來的合同收益。陳先生沒問過這筆錢怎麼來的,所以他現在也問不出口。”
“嗯。”
王律師在我對面坐下,沉默了一會兒,問:“林總,爲甚麼是現在動手?”
我看着窗外。
三年前的一個晚上,張總兒子第一次開口說話,是在我陪他做康復訓練的時候。我當時激動得不行,從康復中心打車回家,路上給陳啓銘打電話想分享,他說在開會讓我別打擾他。我當時沒多想,掛了電話。
後來我從他車裏那個安全氣囊保養記錄單上看到,那個時間他根本不在公司,他在城南一家酒店,停車記錄是三個小時。
那天晚上回到家,我在書房坐到凌晨兩點。然後第二天上午我就辦了三件事——去工商局把公司股權結構按之前預留的信託方案做了變更,去註冊了深圳雅雲投資,把我所有的婚前商標、專利、軟件著作權一項一項從公司名下轉回我個人名下。
那時候我沒想跟他離婚。我只是想——如果哪天這個家散了,我不能兩手空空地走出來。
過了三年,他終於在律師所把那十二頁協議推到我面前,告訴我“你淨身出戶”。
王律師沒等我回答,他自己接了下去:“您當時給我說要做信託結構的時候,我還問您'用得上嗎'。”
“用上了。”我說。
王律師笑了一下。
我把U盤插上電腦,打開裏面的文件——《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申請書》《章程修正案》。每一份的尾頁,都有我三年前的簽字,蓋着公司公章。陳啓銘從沒翻過這些檔案,因爲他從來不管公司的實際經營,他只管出席酒局。
“通知函送到的時候,”王律師起身,“陳先生大概在公司召集高管開會,宣佈全面接管。”
“嗯。”我說,“讓他開。”
3
上午十點零五分,王律師發來現場圖片。
陳啓銘站在公司一樓大堂,穿着一身深藍色西裝,許曼跟在他身邊,手裏端着一杯咖啡。前臺小姑娘——是上個月我親自招進來的——按規定問他:“請問陳先生有甚麼事?”
陳啓銘說:“我是公司法人代表,我來開會。”
前臺小姑娘按之前的吩咐,回答:“對不起,今天上午沒有您的會議安排。”
陳啓銘推開她,直接進了電梯。
王律師的畫面是公司監控錄像截下來的,每一幀都是清楚的。
陳啓銘上到二十一樓,進了原本屬於他的那間辦公室。門是鎖的。他在門外站了一會兒,回到電梯口去找行政。
行政經理出來,告訴他:“陳先生,您好。今天早上股東會決議,您的法定代表人職務已經被免去,辦公室鑰匙暫時收回。”
陳啓銘的臉色變了。
“甚麼股東會決議?”他的聲音提高了。
“您可以聯繫王律師,他是這次股東會的見證律師。”
陳啓銘轉身回到大堂,許曼追在他後面,鞋跟在大理石地面上敲出急促的聲音。他在大堂中間停下,掏出手機給財務總監打電話。
財務總監接得很快,但說話的內容陳啓銘明顯沒料到。
“陳先生,公司公章和營業執照昨天下午已經按股東指示收回了。我現在的工作彙報對象是林總,您的指令我沒有權限執行。”
陳啓銘掛掉電話,又打給行政總監,得到了同樣的答覆。他打給業務總監,業務總監說:在外面見客戶,回來再說。
他打給我。
我沒接。
他連打三個,每一個都被我按掉。第四個打來的時候,我正好在辦公室喝咖啡,讓王律師幫我接。王律師按下揚聲器。
“林舒雅!公章呢?營業執照呢?銀行U盾呢?”
電話裏他的聲音是炸開的,背景音裏能聽見許曼在小聲問“怎麼了怎麼了”。
王律師對着話筒,用平穩的語調說:“陳先生,您好。我是林女士的代理律師,姓王。關於您問的幾樣東西,工商檔案變更通知函下午會送到您手裏,建議您看完之後再考慮接下來的對話。”
陳啓銘那邊沉默了三秒。
“林舒雅在哪?”
“林總今天行程不便接聽電話。”
“你讓她接!”
王律師掛了電話。
掛電話之後他對我說:“他現在大概已經在去工商局的路上了。”
“讓他去。”
王律師笑了一下:“去了之後,他會在工商局的查詢機前面站很久。”
4
下午兩點,王律師把照片發給我。
陳啓銘站在工商局的自助查詢機前面,手裏捏着一張打印出來的工商檔案。許曼站在他身後,手裏抱着包,神色僵硬。
檔案上,股東名冊佔了一整頁。我的名字寫在最上面,通過三層信託結構持股98%。中間還有一頁是“歷史變更記錄”——三年前的一個日期下面,寫着公司股權結構整體變更,由“原本陳啓銘、林舒雅各持50%”,改爲“林舒雅通過信託結構持股98%,陳啓銘掛名法定代表人持股2%”。
那次變更,是陳啓銘自己簽字同意的。
他當時沒看內容,因爲我跟他說:“是爲了上市做股權架構調整,律師建議的。”
他當時正在打高爾夫,掛了電話之後讓我把文件直接寄到他球場,他簽完字讓司機送回來。我讓王律師當着他的面給他念了“重要條款”——王律師唸的是“上市輔導期間股權代持安排,調整後法定代表人不變”——他聽完點頭,然後在簽字欄簽了字。
那一天,我把所有股權做完了變更。
陳啓銘直到三年後的今天下午兩點,纔看清楚自己簽了甚麼。
照片裏他的表情,我放大看了一會兒——眼神空洞,嘴脣發白,左手攥着那張檔案,攥得紙都皺了。許曼在他身後,明顯已經在思考自己要不要繼續待在這裏。
王律師又發了一張:陳啓銘離開工商局的時候,許曼在停車場拐角接了一個電話,揹着陳啓銘,手指在屏幕上飛快地按。
“她在跟誰聯繫?”我問。
“應該是她媽媽。”王律師說,“許曼她媽媽昨天晚上加了我們公司前臺的微信,問'公司是不是出問題了'。”
我笑了一下。
許曼這種人,是把男人當成項目來做的。項目出問題了,她要先跟控股方彙報。她媽媽就是她的控股方。
下午三點,陳啓銘回到公司樓下。
公司大堂的電子屏上滾動播放着《新法人代表公告》,是中午剛由行政部按規定掛上去的。屏幕上寫着我的名字、我的身份證後四位、生效日期。陳啓銘抬頭看了一會兒,許曼走過去拉他袖子,他甩開了。
他沒再上樓。
走出公司大門的時候,天已經開始下雨,許曼撐了一把傘,他沒鑽進傘裏,淋着雨往停車場走。
王律師把這一段視頻發給我,配文:“他現在大概在想'怎麼會這樣'。”
我回:“他想不出來的。”
因爲他從來沒想過——一個被他當成“背後的女人”的人,是怎麼一手把他放到那個法人代表的位置上的。他坐上那個位置太輕鬆了,所以他從來沒意識到,這個位置是被人抬上去的,也可以被人放下去。
5
第二天上午,陳啓銘去找客戶。
他大概是想“先穩住客戶”。三年前公司的核心客戶是晨輝集團,董事長張總跟他打過幾次高爾夫,他覺得自己跟張總有“私人交情”。
王律師把張總祕書發來的消息轉給我:“張總今天開會,陳先生連續打了三通電話,都被我擋回去了。我跟張總彙報了,張總說'他打來就說我不在'。”
下午兩點,陳啓銘出現在晨輝集團的大堂。
張總的祕書攔住他:“張總在開會。”
陳啓銘說他等。他坐在休息區的沙發上,許曼陪在旁邊,給他倒水。他們等到五點。
五點零八分,張總從側門離開。保安過來對陳啓銘說:“張總交代了,今天不見陳先生。”
陳啓銘追出去的時候,張總的車已經開走了。
他大概不知道——張總的兒子是自閉症,今年八歲。三年前張總兒子第一次願意開口說話的那天,是我在康復中心陪他訓練的時候。從那天起,我每週一次去康復中心陪他做訓練,從沒斷過。中間有一次張總要請我喫飯,我說不用,結果他就把晨輝那一年的合同直接續給了我們公司,金額是上一年的兩倍。
陳啓銘當時坐在我旁邊,問我“是不是用了甚麼手段”。我說:“我陪了張總兒子三年。”
他當時說:“這種事沒必要,浪費時間。”
現在張總不見他,他不知道爲甚麼。
當天晚上七點,財務總監給陳啓銘發了郵件,抄送給我。
三個大客戶同時發來解約函:晨輝集團、鼎盛科技、華創投資,違約金總計800萬,七日內支付。郵件最後一行,財務總監標紅了合同條款:乙方核心服務人員離職,甲方有權單方解約並要求賠償。
“核心服務人員”,指的是我。
合同是三年前我親自起草的,那一條是我加的。當時陳啓銘看了之後說“你怎麼把自己寫進去”,我說“是律師建議的”,他就沒再問。
陳啓銘看完那封郵件,給我打電話。
“你對客戶說了甚麼?”
“我甚麼都沒說。”我站在陽臺上,夜風吹過來,很涼,“是張總的兒子只認我。”
“甚麼意思?”
“張總的兒子自閉症,我陪他上了三年康復課,每週一次,從沒斷過。”我頓了頓,“你記得嗎?三年前你說這種事沒必要,浪費時間。”
陳啓銘沉默了。
“現在你知道必要了吧。”
我掛了電話。
第二天上午,財務總監把三份解約函擺在陳啓銘的辦公桌上——他已經沒有自己的辦公室了,那是臨時借用的會議室。許曼端着咖啡進來,看見那三份文件,杯子差點掉在地上。
她那時候應該已經意識到——她跟錯人了。
6
陳啓銘讓財務總監查賬的時候,我正在新辦公室籤文件。
王律師把手機遞過來:“林總,他發現了。”
屏幕上是財務總監發給陳啓銘的報表截圖。賬戶餘額120萬,應付賬款欄觸目驚心:供應商欠款600萬,員工工資200萬,辦公室租金80萬。
合計欠款880萬,賬上現金120萬,缺口760萬。
“之前賬上不是有2000萬嗎?”陳啓銘在電話裏吼財務總監。
我放下筆,看着窗外。
財務總監按規矩把流水調出來給陳啓銘看:一個月前,五筆轉賬分別轉入“深圳雅雲投資”,每筆400萬,備註都是“股東分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