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養虎

我養了他十五年,教他讀書寫字,帶他看病旅遊,花了兩百多萬。

十八歲生日那天,他當着律師的面起訴我非法拘禁,要我賠償540萬。

“何景川,你囚禁我十五年,這筆賬該算算了。”

他說完拖着行李箱走了,留下撕碎的全家福灑了一地。

網上罵聲一片,單位讓我停職,鄰居在我車上刻“人渣去死”。

直到法庭上,他親生父母遺棄他的證據擺出來,所有人才知道:不是我囚禁他,是我救了他。

1

生日蛋糕上插着十八根蠟燭。

我把打火機遞過去,徐明沒接。

“不吹了。”他從書包裏掏出一個牛皮紙袋,推到餐桌中間,“有人找你。”

敲門聲準時響起。我去開門,門外站着一個穿正裝的女人,還有兩個戴着紅袖章的社區工作人員。

“何景川先生嗎?我是徐明的法律援助律師方梓青。”她遞來一張名片,“按照法律程序,需要兩位見證人在場。”

我側身讓他們進來。徐明已經站起來了,背挺得很直。

方梓青打開公文包,抽出一份裝訂好的文件。“徐明已年滿十八週歲,現正式對你提起民事訴訟,主張十五年人身自由損害賠償。”

她頓了頓,看向徐明。

徐明接過文件,開始念。聲音很穩:“起訴人徐明,男,於某年某月某日出生。被告人何景川,自起訴人三歲起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長達十五年,期間未辦理任何合法收養手續,未爲起訴人辦理戶口、身份證、學籍檔案,導致起訴人無法正常接受教育、無法就業、無法融入社會......”

兩個社區工作人員在本子上記錄。我站在客廳裏,聽着那些字一個一個砸下來。

“要求被告賠償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五百四十萬元,並追究其非法拘禁的法律責任。”

徐明唸完,抬起頭看我。我想從那雙眼睛裏找到點甚麼,但甚麼都沒有。

方梓青把另一份文件放在茶几上。“這是法院傳票,十五天後開庭。何先生,你有權聘請律師。”

我拿起傳票。紙挺硬的,邊角很鋒利。

“我現在就搬走。”徐明說,“律師說我有權離開這裏。”

他轉身進了自己房間。拉桿箱輪子碾過地板的聲音傳出來,一下一下。

兩個見證人在文件上籤了字。方梓青收好材料,臨走前看了我一眼,沒說話。

十分鐘後,徐明拖着箱子出來了。他經過餐桌時停了一下,伸手掐滅了所有蠟燭。

“這些年,謝謝你的照顧。”他說,“法庭上見。”

門關上了。我聽見三個人的腳步聲在樓道里漸漸遠去。

蠟燭還在冒煙。我走到徐明房間門口,推開門。

牀上散着一堆碎紙片。我撿起一片,是我們去年在海邊拍的照片,他把自己那半撕掉了,留下我一個人站在空蕩蕩的背景裏。

窗外傳來拖行李箱的聲音。我站在窗邊,看着徐明跟着方梓青上了一輛車。

車開走了。蛋糕上的奶油開始化了,順着盤子邊緣往下滴。

2

傳票來的第三天,我的手機就沒停過。

單位人事部的電話打來時,我正在茶水間。“何景川,有人舉報你非法拘禁未成年人,你明天到部門說明情況。”

掛了電話,我看見幾個同事在走廊那頭,看見我就散開了。

回到工位,電腦彈出一條新聞推送:《十八歲青年起訴“養父”:我的三到十八歲》。

點開,閱讀量已經一百二十萬了。

文章開頭是一張照片,徐明站在法律援助中心門口,表情很平靜。配文寫着:“我沒有戶口,沒有身份證,沒有學籍檔案。十五年裏,我幾乎沒有單獨出過門,沒有朋友,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甚麼樣子。”

底下的評論在刷屏。

“天底下還有這種事?”

“必須嚴懲!”

“孩子太可憐了。”

我關掉頁面。手指按在鼠標上,手背上青筋凸起來了。

下午,人事主管把我叫進辦公室。她桌上放着那篇文章的打印件。

“何景川,這是怎麼回事?”

我把傳票拿出來。“他起訴我了,我準備應訴。”

“你真的......”她沒說下去,“單位收到很多投訴電話,領導的意思是,你先停職,等法院判決出來再說。”

我點頭。收拾東西的時候,整個辦公室的人都在看我,沒人說話。

電梯下行的時候,我看見鏡子裏的自己。頭髮白了三分之一了,這幾天又多了幾根。

出了單位大門,手機又響了。是個陌生號碼,一接通就是罵聲。

“你這種人渣還有臉活着?”

我掛斷。然後是第二個、第三個。我直接關機了。

到家樓下,物業保安看見我,猶豫了一下還是喊住我。

“何先生,業主羣裏......你自己看看吧。”

他把手機遞過來。羣裏有人轉發了那篇文章,底下一百多條消息。

“原來就住咱們小區?”

“難怪從來沒見過那孩子。”

“物業怎麼管的?這種人也能住進來?”

保安接回手機,小聲說:“何先生,我覺得......可能有甚麼誤會。”

我說謝謝。

上樓的時候,樓道牆上貼着好幾張打印的新聞截圖。我一張一張撕下來,揉成團塞進口袋。

開門進屋,客廳裏還是那個蛋糕。奶油已經完全化了,滲進了盤子底下的桌布裏。

我把蛋糕扔進垃圾桶,桌布也扔了。

手機開機後,跳出來八十幾條未讀消息。我沒看,直接撥通了秦至的電話。

“秦律師,你那邊能接案子嗎?”

“說。”

“有人起訴我非法拘禁。”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把材料發我郵箱,明天見面談。”

掛了電話,我走到書房,從保險櫃裏拿出一個檔案袋。

袋子很厚,裏面是十五年的文件。最上面那張是收養證,發證日期是徐明三歲那年。

我把袋子放在桌上,看着窗外。

樓下有人在遛狗。狗跑得很快,主人在後面喊,聲音傳上來變得很小。

3

秦至的律師事務所在市中心。

前臺讓我等了十分鐘,秦至從會議室出來,西裝袖口挽到小臂,手裏拿着保溫杯。

“進來。”

他辦公室書架上全是案例彙編。我把檔案袋放在他桌上。

秦至打開袋子,一份一份往外拿。收養證、民政局審批文件、三次家訪記錄、無犯罪證明、經濟能力證明、體檢報告......

他翻得很慢,每份文件都看日期和蓋章。

翻到一半,他停下來。

“你這個收養手續,完整到可以當教科書了。”

我沒說話。

他繼續往下翻。十五年的單據按年份裝訂成冊:學費發票、醫院結算單、培訓班繳費記錄、超市購物小票、遊樂園門票......

秦至翻開最厚的那本,裏面是各種商場小票。

“這些你都留着?”

“全留着。”

他把賬本翻到最後一頁,用計算器按了一遍。

“二百一十七萬。”他抬頭看我,“何先生,你在他身上花了二百一十七萬。”

我說我知道。

秦至合上賬本,靠進椅背裏。

“現在的情況是,對方把這件事包裝成了'被囚禁孤兒反抗',輿論已經發酵了。”他敲了敲桌面,“常規做法是發聲明澄清,但我不建議這麼做。”

“爲甚麼?”

“因爲網上的人不會聽你解釋。”秦至說,“你發聲明,他們會說你在狡辯。你曬證據,他們會說證據可以造假。你越急着澄清,他們越覺得你心虛。”

他打開電腦,調出幾個網頁。

“你看,現在已經有三家媒體跟進報道了,標題全是'民間收養黑幕''十五年囚禁''孤兒維權'這種詞。法律援助中心開了新聞發佈會,徐明當衆展示他沒有戶口、沒有身份證、沒有學籍檔案。”

屏幕上是徐明的照片。他坐在發佈會的長桌前,面前擺着話筒,眼睛有點紅。

“他們還發起了衆籌。”秦至切換頁面,“二十四小時籌了二十三萬,說是支持徐明維權。”

我盯着那個數字。

秦至關掉網頁。

“所以我的建議是,不做任何輿論回應,直接在法庭上公開所有證據。”他拍了拍那摞文件,“讓法律替你說話。”

“勝算有多大?”

“百分之百。”秦至很篤定,“對方律師看到這些材料後會主動撤訴。但何先生,我建議你不接受和解。”

我看着他。

“因爲如果你接受和解,外界會認爲你心虛,認爲你花錢擺平了。”秦至說,“只有打到底,讓法院判決,才能徹底澄清。”

我點頭。

秦至拿出委託代理合同。“還有一件事,我需要申請調取徐明親生父母的信息。”

我說你去調。

簽完合同,秦至送我到門口。

“何先生,接下來這段時間會很難熬。”他說,“頂住。”

出了律師事務所,我開機看了一眼手機。

單位通知我明天去辦停職手續。業主羣裏有人提議聯名要求我搬走。還有一條短信,是物業發來的:“何先生,您的車被人劃了,建議報警。”

我下樓,走到停車場。

車身上用鑰匙刻了四個字:人渣去死。

4

開庭前一週,法院通知雙方做庭前證據交換。

地點在法院的調解室。我和秦至提前十分鐘到,方梓青帶着徐明已經在了。

徐明坐在對面,看見我進來,眼神往旁邊挪了一下。

法官助理主持程序。“原告方先提交證據材料。”

方梓青打開文件夾,抽出一沓紙。

“第一組,徐明的書面陳述,詳細描述了十五年間的生活狀態。”她遞給法官助理一份,“第二組,證人證言,小區鄰居證實很少見到徐明單獨外出。第三組,照片,徐明房間的照片,證明其生活空間受到限制。”

法官助理登記完,看向我們這邊。

“被告方提交證據。”

秦至只拿出兩份文件。

“第一份,收養證原件,證明被告與徐明之間系合法收養關係。第二份,民政局檔案查詢函,證明收養手續完整合規。”

方梓青皺眉。“就這些?”

秦至說:“庭審時會出示其他證據。”

“按照證據交換規則,你方應當在今天提交全部證據。”方梓青語氣加重了,“你這是在迴避甚麼嗎?”

秦至不緊不慢:“我方沒有義務提前告知辯護策略。法庭質證時,雙方都有機會。”

方梓青盯着秦至看了幾秒,轉向法官助理。“那我方要求法院調查取證,查明被告是否對徐明實施了非法拘禁行爲。”

法官助理記錄下來。“還有其他申請嗎?”

秦至說有。

“我方申請法院調取徐明出生醫院的全部檔案,以及徐明親生父母的身份信息。”

方梓青的筆停在半空。

“調取這些做甚麼?”

“與案件事實認定有關。”秦至說,“我方同時申請通知徐明親生父母出庭作證。”

徐明動了一下。他看向方梓青,嘴脣動了動,沒出聲。

方梓青合上文件夾。“法官,我方認爲被告的申請與本案無關,徐明的親生父母信息屬於隱私,不應調取。”

“是否相關由法院判斷。”法官助理說,“如果涉及案件關鍵事實,法院有權調查。”

方梓青沒再說話。

證據交換結束,法官助理宣佈散會。

我站起來的時候,徐明也站起來了。我們隔着一張桌子,他低着頭,我看不見他的表情。

方梓青收拾東西,催他:“走了。”

徐明跟着她往外走,經過我身邊時,腳步頓了一下。

我以爲他要說甚麼。

但他甚麼都沒說,直接走了出去。

秦至等人都走了,纔開口:“她慌了。”

“怎麼看出來的?”

“她阻止我們調取親生父母信息。”秦至把文件裝回包裏,“這說明她也不知道那部分內情,而且她預感到那些信息對徐明不利。”

我們走出調解室。走廊盡頭,方梓青和徐明還在等電梯。

秦至壓低聲音:“何先生,接下來的庭審,會很殘酷。”

電梯來了。方梓青和徐明走進去,門慢慢合上。

合上前的最後一秒,徐明回頭看了我一眼。

那個眼神讓我想起十五年前,我第一次在福利院見到他的時候。

那時候他三歲,蹲在角落裏,抱着一個破了的布娃娃,用同樣的眼神看着我。

電梯門關上了。

秦至在旁邊說:“下週開庭,準備好。”

我說好。

走出法院大樓,天陰着,快要下雨了。

手機震了一下,是物業的消息:“何先生,有業主在門口拉橫幅了,您今天先別回來。”

我回復:知道了。

站在法院門口,我點了根菸。

第一口煙還沒吸完,雨就下下來了。

5

三天後,秦至打電話讓我去事務所。

“檔案調到了。”他把一個文件袋推到我面前,“你先看看。”

我打開袋子。最上面是徐明的出生證明,出生醫院那欄寫得很清楚,簽發日期是十八年前。

往下翻,是一份手寫的聲明書。

“茲有本人范家銘、孔湘蓉因經濟困難,無力撫養兒子範錦程,自願放棄撫養權......”落款處按着兩個手印,日期是徐明出生第二天。

秦至遞給我另一份材料。

“這是當年那家醫院的住院收費清單。”他指着其中一欄,“VIP產房,單日收費三千八。”

我看着那行數字。

“范家銘當時的工作證明也調到了。”秦至翻出另一頁,“某國企中層,月收入八千五,那年的本地平均工資是兩千二。”

我把聲明書放下。紙張泛黃了,但那兩個手印還很清晰。

“他們說經濟困難?”

“對,而且他們拒絕出庭。”秦至拿出法院送達回執,“傳票已經送到,兩個人都簽收了,但書面回覆說'與此事無關,不予配合'。”

我盯着那兩個手印看了很久。

秦至倒了杯水推給我。

“何先生,這些材料一旦當庭出示,對徐明的衝擊會很大。”他停頓了一下,“你確定要繼續嗎?”

我端起水杯,水面在晃。

“繼續。”

“好。”秦至收起材料,“還有一件事,我申請調取了你辦收養手續時的全部文件。民政局那邊很配合,三次家訪記錄都找到了。”

他打開電腦,調出掃描件。

第一次家訪記錄上寫着:申請人何景川,單身,工作穩定,住房面積八十平米,具備撫養能力。家訪員在備註欄寫了一句話:“申請人態度誠懇,多次表示願意給孩子完整的成長環境。”

第二次家訪是半年後,記錄更詳細:已爲孩子準備獨立房間,購置牀鋪、衣櫃、玩具等生活用品,花費約兩萬元。

第三次是收養證發放前的最終審覈:經三次家訪及社區調查,申請人符合收養條件,准予辦理收養登記。

秦至關掉電腦。

“這些都會在庭審時出示。”他看着我,“還有四天開庭,這幾天你少出門,網上的輿論別去看。”

我點頭,站起來。

走到門口時,秦至叫住我。

“何先生,有句話我不知道該不該說。”

我回頭。

“徐明現在住在法律援助中心的臨時宿舍。”秦至說,“昨天晚上,他給自己原來用的那個名字'範錦程'發了條微博,內容是'對不起'。半小時後刪了。”

我握着門把手的手緊了一下。

“你怎麼知道?”

“我有同事在關注這個案子的輿情。”秦至說,“就這樣,好好準備。”

出了事務所,我沒直接回去,在路邊坐了很久。

手機響了,是個陌生號碼。

“是何景川嗎?我是社區的,有件事需要通知你。”對面的聲音很客氣,“根據業主委員會的申請,需要你近期配合做一次入戶調查。”

我說甚麼時候。

“就明天吧,上午十點。”

掛了電話,天已經黑了。

我打車回小區,在門口被保安攔住。

“何先生,您稍等一下。”保安看起來很爲難,“有幾個業主在裏面,說要見您。”

我說讓他們出來。

等了五分鐘,出來三個人,有兩個我認識,都是同樓的鄰居。

“何先生,我們也不想爲難你。”其中一個開口,“但這件事鬧得太大了,影響小區形象。業主羣裏已經有人提議要你搬走。”

我問:“是建議還是要求?”

“這個......”他們互相看了看,“您如果能主動搬,大家面子上都好看。”

我說我不搬。

氣氛僵住了。

最後還是保安打圓場:“各位,何先生還沒被法院判決,咱們得講道理。”

三個人沒再說甚麼,走了。

保安送我進門,小聲說:“何先生,我信您不是那種人。”

回到家,客廳裏空蕩蕩的。我走到徐明房間門口,門還開着。

牀收拾過了,被子疊得很整齊。書桌上留着一支筆,是我去年送他的生日禮物。

我拿起那支筆,筆帽上刻着他的名字:徐明。

不是範錦程。

6

開庭那天,法院門口擠滿了人。

有記者扛着攝像機,有舉着牌子的路人,還有幾個看熱鬧的大爺大媽。

秦至在門口等我。“別理他們,直接進去。”

安檢口有人認出我,開始小聲議論。我低着頭跟着秦至走,背後有人在拍照。

法庭比我想象中小。旁聽席坐了二十幾個人,有一半是記者。

我坐在被告席上,對面是徐明和方梓青。

徐明穿了件白襯衫,領口扣得很緊,人瘦了一圈。他看着前方,沒往我這邊看。

“全體起立。”

審判長進來,是個五十多歲的女法官。

“現在開庭。”

方梓青先發言。她站起來,聲音很穩:“審判長,原告徐明自三歲起被何景川帶離福利院,此後十五年間,何景川未辦理合法收養手續,未爲徐明辦理戶口和身份證,導致徐明無法正常上學、就醫、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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