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shalalala,shalalalalajustforyou……”

一陣強勁的重低音,帶着歇斯底里的瘋狂,從金碧輝煌的大廳中傳來,吸引着每一個經過的這裏的少男少女……大廳裏狂熱的激情,似乎能融化室外隆冬的冰雪。

金碧輝煌是A市最豪華的娛樂場所,也是A市年輕人最喜歡去的地方,每到夜晚,無數的年輕人湧向這裏,揮霍着廉價的青春,播撒着過剩的精力。

聖誕節的金碧輝煌更是格外火爆,大廳裏迴響着震耳欲聾的重金屬音樂,昏暗的燈光下,渾濁的空氣中混合着濃郁的香水和嗆人的菸草味道,頹靡的氣息充斥着整個大廳。

一個高大帥氣的年輕人走進大廳,冷漠而銳利地目光巡視着舞池,筆挺的大衣,配上防寒禮帽,很有些小馬哥的味道。

“保羅哥!”

門口的侍應恭敬的向年輕人打着招呼。

“保羅哥”隨手脫下大衣和禮帽扔給侍應生,然後接過侍應遞來的雪茄,深吸了一口,濃濃的煙霧從口鼻噴出。

大廳裏一如往常,鐳射燈光下,要麼濃妝豔抹,要麼奇裝異服的青年男女在盡情扭動着身體,一張張或是陶醉、或是迷離、又或是扭曲的臉在忽明忽暗的的光線中定格,猶如一隻只妖異的鬼魅,在舞池中上演着羣魔亂舞的一幕。

角落裏依舊是幾個鬼鬼祟祟的身影交易着小藥丸。

幾個頭髮染得花花綠綠的青年男女正圍成一圈旁若無人地嗨在一起,隨着音樂的節奏拼命搖晃的腦袋,色彩繽紛的髮絲在空中飛舞,失神的目光中看不到焦距,嘴角無意識的流出帶着泡沫的黏液。

保羅哥冷哼了一聲,彈飛了菸頭,大步走向拐角的一個包廂。

金碧輝煌是羅傑看的場子。

看場子的意思就是維持這裏的地下秩序,防止客人鬧事,或者小流氓搗亂,這在娛樂場所是很重要的!而能維持地下秩序的,通常就是地下世界的人。也就是所謂的“黑社會”。我們通常稱之爲“道上混的”,而老百姓更多的把他們稱呼爲“混混兒”。

羅傑就是一個混混,一個混的風聲水起,前途光明的混混兒。對小混混來講,羅傑已經算是熬出了頭,有了自己的場子,手下有一班小弟,雖然還不是幫會里的大哥,但是他“保羅哥”在幫會里也算小有名氣。

作爲幫會里少壯派的混混兒,羅傑混的不錯,屬於年輕有爲的那種。他在道上走的每一步都是穩紮穩打,毫無爭議的!他頭上獨特的“圓寸”髮型,就是最好的證明!這是剛從號子裏出來的標誌,是他替大哥頂罪的結果。他的付出換來了幫會的提拔,現在金碧輝煌的場子由他負責,就是對他的一種獎賞。這很公平,起碼羅傑這麼認爲。

今晚是聖誕夜,就是耶穌的生日。年輕人都喜歡過聖誕節,而絕大部份的混混都是年輕人,所以混混兒們也喜歡過聖誕。

雖然這些混混兒們根本不知道耶穌是哪國人,也從沒去教堂做過禮拜,甚至不知道教堂大門朝哪開,但是這絕對不會影響他們過聖誕的好心情!

羅傑也屬於這類混混兒,所以他的心情也不錯,當然了,如果沒看到那幾個磕藥的小弟,他的心情就更好了。

拐角的包廂是羅傑在金碧輝煌的辦公室,他在這裏處理一切幫會里的事物。今天羅傑安排自己的兄弟們在這個包廂裏慶祝聖誕——雖然他跟耶穌大哥八杆子打不着關係!

包廂裏煙霧繚繞,酒氣熏天。在羅傑身邊,幾個頭上染的花花綠綠的年輕人正圍成一圈,聲嘶力竭地划着拳。這些都是羅傑的小弟,一個個都喝的面紅耳赤,但依然瞪着佈滿血絲的眼睛拼着老命吆喝——混混兒們最講究的就是面子!

“保羅哥!”

“大哥來了!”

小弟們紛紛打着招呼。

桌上桌下橫七豎八地堆滿了啤酒瓶子,羅傑踢開瓶子走過去斜靠在包廂的沙發上。作爲他們的大哥,他不能和小弟們一起瘋,那樣小弟們會放不開,破壞氣氛。但是他依然喜歡看着小弟們快活,這能讓他想起以前的自己。簡單,但卻快樂的小混混兒——包皮。

“外邊是誰的兄弟?”羅傑掃了一眼正在划拳的幾個小弟。

“是我的兄弟,怎麼了?保羅哥!”一個腦袋象綠毛鸚鵡的小弟扔掉手裏的酒瓶,跑了過來。

“在老子這裏磕藥!找死啊!”羅傑一巴掌呼了過去。

“保羅哥,不就幾個**丸嘛!又不是K粉——”綠毛鸚鵡不以爲然地說。

“當我說話是放屁是不?”羅傑眯起眼睛,小弟們都清楚,這是他發作的前兆。

“不是!絕對不是!我馬上把他們處理嘍!”綠毛立馬消失在包廂門外。

包廂的門打開,一個剔着板寸,身材魁梧的年輕人走了進來,手裏拎着一個鼓鼓的牛皮紙袋。看到魁梧青年,羅傑臉上露出笑容,這是生子,羅傑最信任的兄弟,曾經一同出生入死的兄弟。

“保羅,剛收的帳,點點數。”生子走到羅傑的面前,把牛皮包紙袋放到桌上,衝他憨笑着。生子總是話不多,但是辦事很踏實,但羅傑知道,生子絕對不笨。羅傑給生子的評語是——大塊頭有大智慧!

“你辦事我放心!”羅傑拍了拍生子的肩膀,然後從紙袋中摸出一沓鈔票,遞給生子。

“老規矩,兄弟們的辛苦費!”

“生哥又發財了,甚麼時候帶兄弟們去嗨一下!”邊上的兄弟們開始起鬨。

“沒問題!”生子憨笑着走了過去,加入到兄弟們的圈子裏。

包廂的門再次打開,進來的是金碧輝煌的媽媽桑安妮,她輕輕走到羅傑的身邊,指尖輕柔的按摩着羅傑的肩膀,“我給你買了件羽絨服,別總穿大衣,那個不保暖。”安妮輕聲說道。

“你來的正好,幫我收着。”羅傑又從紙袋中摸出一沓遞給安妮,然後把紙袋扔進抽屜。安妮接過錢,隨手放進隨身的手袋裏。

安妮招呼手下的小妹送來了羽絨服,親手幫羅傑換上,羅傑感覺心裏熱乎乎的。這個世界上真正對羅傑好的只有兩個人,一個是安妮,一個就是羅傑的表姐。

羅傑是個孤兒從小在舅舅家長大,舅舅是個沒甚麼本事的教師,舅媽是遠近聞名的潑婦,只有大他三歲的表姐一直很關心他。表姐在農業大學的園藝專業畢業,搞花卉和水果的生意,以前羅傑還曾經到表姐的種植基地幫忙。可惜表姐一直反對他做混混,每次見面都少不了一番說教,讓羅傑無比頭大。

而安妮是羅傑最重要的女人。羅傑剛出道的時候,就認識了安妮,那時侯安妮還是金碧輝煌最紅的小姐之一,而羅傑則跟着老大在金碧輝煌維持治安。

作爲在風月場打滾多年的女人,她幾乎每天都在和黑道上的人來往,所以安妮對於黑道上的世界非常瞭解,對道上的混混們也非常瞭解,這些在風塵女子,每一個都是一本黑道上的教科書。

在羅傑剛剛出道的時候,還是一個只知道砍人的小混混,是安妮教會了羅傑在道上混的生存法則,在他受傷的時候,是安妮的溫柔撫慰了他的心靈,在他失意的時候,是安妮的狂熱和激情幫助他重新站起來。羅傑能有今天,安妮功不可莫。

後來安妮成爲羅傑的女人,羅傑對安妮很迷戀,儘管安妮比他大了八歲,儘管羅傑身邊一直不缺少女人,但安妮始終是他最迷戀的一個。

安妮的身上沒有那麼濃郁的風塵氣息,相反,她有種知性的美,當初安妮不是金碧輝煌最漂亮的小姐,卻能成爲頭牌,她獨特的氣質是最重要的原因,當然,安妮最吸引羅傑的是她在小牀上的狂野和激情。

羅傑對安妮的感情是複雜的,他不知道這算不算是愛情,有對姐姐般的依戀,有對情人的癡迷,還有對師長的尊敬,每當他苦悶、無助的時候,安妮溫暖的小牀就是他避風的港灣。而羅傑意氣風發的時候,就會四處風花雪月,安妮對此總是一笑置之。

安妮最瞭解男人,尤其是瞭解羅傑,她知道這個年紀的男人對女人總是充滿好奇,喜歡新鮮的刺激,比如最近羅傑最近就看中了一個叫黃靜雯的小MM,是個良家少女,那是他在網吧邂逅的女孩。

當時羅傑用自己懂的不多的電腦知識,幫小丫頭解決了一點小麻煩,藉此獲得了小丫頭的好感。羅傑對小MM清純的氣質一見傾心,那是他以前接觸的女人所沒有的!

但是小丫頭很快知道了他的混混身份,開始對他若即若離,這讓羅傑有些苦惱,都說聖誕是泡妞的最佳時機,所以羅傑不想喪失這個機會。但是,該怎麼做呢?對這種良家小MM,羅傑並沒有太多經驗。

現在羅傑正考慮是約她出來喫飯,然後一起看聖誕焰火,還是一起看場電影的問題。

IwantnobodynobodyButYou!

桌上手機傳來悅耳的鈴聲,打斷了羅傑的思緒,他皺起眉頭拿起手機。

“我說包皮啊!”手機裏傳來一箇中氣十足的大嗓門,一衆小弟立刻笑翻,這是他老大“肥強”,現在幫會里也只有肥強敢叫他以前的綽號——包皮。

“強哥!是我!操!都小點聲!哎喲!強哥,我這不是說您!包廂裏邊太吵了,嘿嘿……強哥的事就是我的事!……沒問題,我包了!……哎……哎……您就放心吧……那好,我掛了!”

“保羅哥,爲啥強哥總叫你——那個……”一個紮了一頭非洲小辮子小弟小心翼翼地看着羅傑的臉色,問到一半的話又憋了回去。

“爲甚麼叫我包皮?”羅傑無奈地翻着白眼。

聽到小辮子發問,所有小弟立刻放下手中的酒瓶,耳朵自動豎成跟兔子,看來這個問題憋在他們心裏肯定不是一天兩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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