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結婚當天,老公和我約法三章:
“父母養我不容易,結婚後,你要孝順他們。”
“我們顧家三代單傳,你要給我生個兒子。”
“我是個傳統的男人,想要過男主外女主內的生活,結婚後你要辭職在家,做個全職太太。”
上一世,我一一照做。
因爲在我的觀念裏,孝順公婆,照顧家庭,傳宗接代,這都是一個好女人該做的事情。
我伺候公婆,端屎端尿。
我四年生三胎,替他們顧家延續香火。
我全職在家,一日三餐親手做給他喫,家裏收拾得纖塵不染。
我把一家子伺候得舒舒服服。
最後自己累出一身病,卻被轟出了家門。
我死的那天,老公正在迎娶他的第二春。
重活一世,既然做一個好女人不能幸福美滿。
那我就做一個只愛自己的壞女人。
再睜眼,我回到了老公顧遠跟我約法三章的那一天。
“小婉,你嫁進顧家,就是顧家的人。我們家的規矩,你得守。”
“舉行婚禮前,我們要先約法三章。”
“第一,我是獨生子,爸媽都是農民,供我長大吃了很多苦!現在娶了媳婦,你就得替我好好孝順他們,這是你的本分。”
“第二,顧家三代單傳,你必須給我生個兒子,繼承香火。這是你的任務。”
“第三,我們家容不下女人在外面拋頭露面。過了今天,你把工作辭了,安心在家伺候好我就行。”
“你一向是個好女人,這些對於你來說一定很簡單吧!”
說這話的時候,顧遠臉上始終帶着淡淡的笑意,他似乎認定了我必然不會拒絕。
我攥緊了拳頭。
上一世,我看不懂這些算計,看不透這是嫁進顧家的第一個下馬威。
我傻乎乎地答應了顧遠所有要求。
然後,我爲顧家操勞了半輩子。
六十八歲那年,長期勞累讓我患上了腦梗。
在醫生確診我下半身癱瘓,再無恢復可能的那天,他們毫不猶豫地把我趕出了家門。
顧遠說:
“蘇婉,你別怪我心狠。我對你已經仁至義盡了。”
“你嫁給我這幾十年,從來沒工作過一天,如果不是我養着你,你能在顧家舒舒服服待這麼多年?”
“現在我年紀大了,實在沒有閒錢再花在你身上了。”
而我的三個孩子,就站在一旁,無動於衷地看着他們的父親把我扔出去。
那時候,我的父母早已相繼過世,我已經是孤身一人。
數九寒天。
一個下半身癱瘓的老人,沒熬過一個晚上,就沒了。
我記得臨死前的最後一幕,是滿目喜氣洋洋的紅。
那是顧遠在迎娶一個小他十歲的女人進門。
直到那一刻,我才終於明白。
顧家找的不是媳婦,是一個生育機器,一個任勞任怨的免費保姆。
我被“好女人”這三個字,困了一輩子。
活得沒有自我,活得自我感動,活得像一塊顧家的墊腳石。
到死才發現,我這個人人誇讚的好女人,除了名聲和一身的病,甚麼都沒得到。
那這輩子,我就當個壞女人。
不孝順,不犧牲,不忍讓,不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