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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夜,閨蜜林蘭發微信叫我去郊區公園接她。
我正打算出門時,眼前突現彈幕:【千萬別去!】
【林蘭和你男友在車上偷情時撞死了一個老人,現在正在找替罪羊!】
我猛地搖頭,不可能!
彈幕似有所感:
【不信的話,你事後可以在林蘭的車內找到你男友剛用完的套套!】
【就扔在副駕駛座位上,裏面還有它的小蝌蚪...】
我半信半疑,畢竟男友覺得自己液體精貴,確實有保留套套的特殊癖好。
我試探着發個信息給林蘭:
【蘭蘭,我現在不方便開車。要不我幫你叫車吧,你把具體定位發我。】
果然,林蘭很快拒絕了,
【不要嘛!我的好閨蜜,今晚必須要你開你的車來接我!】
太反常了!
難道,彈幕說的是真的?
我抬眼看着眼前還在滾動的彈幕:
【郊區那裏沒有監控,女主要是去了那裏,就算跳進黃河也洗不清!】
【不僅如此,後來渣蜜和渣男兩人還美美地在一起了!】
我決定相信彈幕一次。
下一秒,我把家裏的巨無霸音響聲音調到最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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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耳欲聾的音樂在雨夜炸開。
整棟樓都跟着嗡嗡震顫。
不到十分鐘,急促的敲門聲響起。
是物業工作人員。
“1202的住戶,請立刻關掉音響!多名業主投訴擾民了!”
我假裝沒聽見,閉門不開。
沒一會,隔壁鄰居猛地砸響我家門,
“大晚上的開這麼大聲!你到底有沒有公德心?!”
我開門直視對方,故意大聲回懟:
“我在家聽歌關你甚麼事?我就喜歡這麼大聲!”
鄰居被我氣得臉色發白,指着我怒道:
“行!你不講理是吧?我直接報警,讓警察來處理你!”
憤怒的鄰居當場撥通了報警電話。
民警很快上門,“是你家噪音擾民嗎?”
我老實承認,“警察同志,是我的問題。”
“我承認我噪音擾民了。我願意接受處罰,請帶我回警局做筆錄。”
我唯一的要求,就是希望民警全程打開打開執法記錄儀。
我甚至還主動要在警局寫一份保證書。
在保證書的結尾處,我特意認認真真寫下了時間。
2026年5月28日晚20時45分。
然後拍照,保存。
彈幕也驚了:
【我去!女主開智了?居然知道給自己製造不在場證明了?】
【有意思,看女主能不能活到最後,反S渣男撈女!】
與此同時,我手機消息還在瘋狂彈出,是林蘭接二連三的催促。
【瑤瑤,你到底來不來?!】
【這點小事都不肯幫我?我們還算閨蜜嗎?】
她的語氣從最初的撒嬌示弱,慢慢變得焦躁、戾氣十足。
我沒有回林蘭的任何消息。
我冷冷盯着不斷亮起的屏幕,心裏清楚。
郊區雨夜無監控、無人證,是絕佳的栽贓現場。
而我此刻親手製造的、有警察、鄰居、物業全程佐證就是我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做完這一切,我可以回去睡一覺了!
可這時彈幕卻再次亮起:
【好歹毒!心機閨蜜又有了新損招!】
【她包裏有女主的頭髮,到時女主光有不在場證明都不夠了!】
【看來女主非得去一趟現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