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爲了鍛鍊身體,我拒絕管家用勞斯萊斯送我的提議,每天都騎着一輛崔克蝴蝶上下班。
有過節的同事看見我的車後,總會陰陽怪氣說:“你騎自行車上班肯定很省錢吧?我開的那輛寶馬X3,一個月光油錢都得一千來塊錢,真羨慕你,要不你借我騎兩天吧。”
我沒理她,只覺得她有病。
週五那天,我照常下班,來到停車場。
卻發現原本停着自行車的停車位上光溜溜的,只剩下一把被撬開的鎖。
鎖芯下還壓着一張紙條,我抽出來看。
【小滿,我週末報名了環山騎行團,沒有車。】
【之前跟你說借車,你一直不借。這次就借我一次吧,我保證騎完之後會原封不動還給你。】
我給她打去電話,想告訴她那輛車很貴,也不適合跑山,讓她把車還回來。
沒想到,剛一接通,就傳來她不耐煩的聲音:
“程小滿,你也太小氣了吧,不就一輛破車嗎?至於打電話過來?”
“不說了,我馬上要跟不上騎行團了,沒事別給我打電話,你看你這小氣的樣子,以後有男人要你嗎?”
電話被掛斷了。
我把紙條重新合好,夾進手機殼裏。
可得小心保護好這紙條,要是我這三千萬的車有甚麼剮蹭或者損壞,這就是最直觀的證據。
被掛斷電話後,我在釘釘給黃秋月發去消息:
【我從來沒說要借你車,你這是偷竊。】
【我不想把事鬧大,現在把車還回來,我可以當沒看見。】
【這是最後一次警告,如果你不還車,你別怪我不念同事情分了。】
發送。
我盯着屏幕,看着上面的提示從“未讀”變爲“已讀”。
卻依然沒有她回覆的消息。
我抿起嘴。
已讀不回是吧。
那就別怪我不講情分了。
我找大樓物業,調了地庫的監控。
監控上顯示,早上九點,我騎着自行車來上班,用鎖鎖好以後離開。
晚上五點半,黃秋月來到地庫,先是圍着我的車轉了一圈,然後離開。
晚上五點四十五分,黃秋月回來了,手上拎着一把液壓剪,把我車上的鎖剪開,扔到一邊,然後抽出一張紙條,塞到鎖下。
晚上五點五十分整,黃秋月騎着我那輛價值三千二百萬的崔克蝴蝶,離開了地庫。
我全程用手機錄像。
大樓保安也看出來我是車被丟了,拿起座機電話遞給我:
“報警吧,證據都在,應該很快就能找回來的。”
我卻笑着搖搖頭。
“不用。”
現在報警太便宜她了。
我得等她作,等她把自己作死了,讓她永生難忘。
這種無邊界聽不懂話還喜歡以自我爲中心的人,就要讓她疼,讓她疼到骨子裏,她才能知道自己錯了。
第二天,週六。
我起了個大早,家裏的男傭做了早餐。
我邊喫早餐邊刷抖音。
忽然刷到了一個熟悉的人,是黃秋月。
此刻,她不知道在某個山上面,穿着灰色瑜伽褲和紫色的防曬衣,倚靠在一輛造型奇怪,塗裝像個蝴蝶一樣的自行車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