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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高三那年,父母離婚了。
爸爸留下弟弟,媽媽帶走了妹妹。
我沒人要,走投無路下流落了街頭。
在公園長椅刷題時,一個騎鬼火的女混混把我撿回了家。
她大大咧咧給我鋪牀:
「我弟跟你同一屆,你幫他補課,就當房租了。」
「要求不高,能有個學上就行。」
第二天,我見到了她夜不歸宿泡吧回來的弟弟。
壞消息:這位是校霸。
更壞的消息:他給我寫過情書。
......
我是個學習狂魔。
自小熱衷於在考試和成績中卷生卷死。
活了十八年,幾乎沒有任何事能阻擋我學習的腳步。
今晚前,我不知道高三牲能命苦到這種地步。
上完 11 點的晚自習,回來家沒了。
我媽一手牽着五歲的妹妹,一手拖着大包小包的行李。
看見杵在門口的我,明顯有點尷尬,往外走的動作停了下來。
「意恣,我跟你爸離婚了,怕影響你學習,之前就沒告訴你。」
「以後你和弟弟就跟爸爸一起生活,明年好好高考。」
我累麻了。
那道三頁紙都沒算出來的函數大題像鬼一樣纏在我腦子裏。
木木點了點頭:「哦,知道了,離婚快樂。」
我媽的表情一下子凝固了,頓了下,從包裏抽出幾張紅票。
塞進了我手裏:
「拿去買點喫的,媽媽和妹妹先走了。」
我接下,揹着書包進了門。
還沒來得及關門,身後就傳來一道陰陽怪氣的女聲:
「老宋,不是說好我們一人帶一個孩子?你怎麼還買一送一?」
呃...
看來我爸給我憋了個大的。
我深吸了口氣,盡力調節好面部表情,轉身準備打個招呼。
我爸聽見聲音,匆忙從廚房出來,討好回:
「害,小琴我哪兒能騙你。」
「這是我大閨女,沒幾天就成年了,不用我操心的。」
小琴阿姨並不買賬,冷哼一聲,當我面給我爸施壓:
「我不管,說好的怎麼樣就怎麼樣,一天也不行。」
我爸左右看看,沒怎麼猶豫,輕嘆了口氣。
拉我到一邊商量:「意恣,爸爸給你點錢,你出去找個酒店住。」
「確實是我跟你阿姨說好,我只帶你弟弟。」
我直愣愣盯着我爸眼睛,沒說好,也沒說不好。
只在我爸不自在的神色下。
沉默地接過了他手裏的錢。
我低下頭,將換了一半、沾上泥點的鞋重新穿好。
回來時天上飄了點小雨,我走得急,踩了水坑,書包也被打溼了一點。
鞋沒換成,書包也沒放下。
我轉身出了家門。
哦,不對。
現在不是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