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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醫院的路上,一些塵封的記憶在我腦海中浮現。
我從小沒有爸媽,是師父把我從戲班子後門撿了回來的。
他教我唱戲,教我做人,帶我如同親生女兒一般。
師父說過,我雙眼透亮,是天生的旦角演員。
師傅還說,只要學會了他身上的功夫,以後就餓不死了。
我當真了,
十年如一日的刻苦練功,短短几年內就學會了師傅身上的絕活,成了團裏的臺柱子。
十七歲那年,師父帶我去古鎮演出。
我頭一回登臺,演《打焦贊》裏的楊排風,一身短打,耍着棍子就上去了。
臺下坐滿了人,
散了戲,師父笑着跟我說:“有個小夥子站在最後一排,你每翻一個跟頭他就鼓一次掌,手都拍紅了。”
一開始,我沒在意。
後來這個人就開始出現在我生活裏,
今天送一碗熱湯,明天等在戲院門口說要送我回去。
我不理他,他也不惱,第二天照來。
他跟我講戲文裏的故事,有的情節比我背得還熟。
戲外,他還知道梅蘭芳甚麼時候出的國,知道程硯秋爲甚麼改名......
就連《遊西湖》裏李慧娘那八十一口火,最厲害的不是數量,是最後三口要下腰朝天吹他都知道。
我就問:“你怎麼知道這些?”
他回答說:“我爲了跟你有共同話題,把你演過的戲全看了一遍,每齣戲的背景故事都查過了。”
那時候,我的想法也很單純,就覺得這個人挺癡情的。
最後打動我的,不是他花了多少錢。
那年冬天我嗓子發炎,他不知道從哪裏弄來一包川貝,連夜熬好了送到我樓下。
我問他:“你怎麼不上去?”
他撓頭傻笑,說怕我師父看見誤會。
我心想,這人倒是個實在人,也懂得尊重我。
後來,我們就在一起了,婚禮定在第二年秋天。
我以爲日子會好起來,
可就在我結婚那天,師父病了,躺在ICU等着做手術。
醫院說,錢不夠就沒法進行手術。
我急了,
婚禮上當着一大桌親戚的面,我改了彩禮數,把原本兩萬的彩禮改成了二十萬。
程母的臉色當場就變了,程硯也愣了。
但當時人太多,他們家又比較看重面子,最終還是同意了。
拿到錢後,我第一時間去醫院交齊了費用。
當晚,我跪在程硯和他爸媽面前道歉。
我說這筆錢我會還,求他們先幫我師父過了這一關。
程母坐在沙發上,面色冷淡,從包裏抽出一份合同遞過來:
“簽字吧,這二十萬,就當買斷你的演藝生涯。”
我抬起頭看她,她繼續道:
“以後你每場演出的收入,全部歸程家。”
我看向程硯,他別過臉去,沒看我。
我自知理虧,簽了字。
那一年林小曼剛進團,是程硯親自把她帶進來的。
後來我才知道,關於那份合同,是林小曼給程母出的主意。
她說我就是個撈女,想趁着結婚敲詐程家,讓程母擦亮眼睛,一定不要被我騙了。
從那以後,程硯看我的眼神就變了。
我以爲,只要我真心對他們一家,就終究能捂熱他們的心。
這一捂,就是三年。
可一切堅持非但沒有任何成效,反而讓我落下來一身傷病和無數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