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今天是我和方遠的結婚紀念日,他卻帶回來一個女人。
穿着香奈兒套裝,指甲做得精緻,挽着方遠的胳膊站在我家客廳裏。
“沈念,我們離婚吧。”方遠語氣平淡,像在說今天的天氣。
“我愛上林微了。你帶孩子走,房子是我的,AA制你也分不到甚麼。”
林微衝我笑笑,帶着一種勝利者的矜持。
“沈念姐,對不起啊。但感情的事,勉強不來。”
我看了她一眼,又看了看方遠。
這個男人,五年前追我的時候說“你寫小說我養你”,結婚後就要AA。生女兒那天他在產房外算無痛分娩的費用,讓我轉一半給他。
我以爲他心裏有數,原來心裏只有賬本。
“好啊。”我說。
方遠愣住了。林微也愣了一下。
大概沒想到我答應得這麼痛快。
“你......不鬧?”方遠皺眉。
“鬧甚麼?你工資卡沒給過我,房貸我付了一半,裝修我付了一半,女兒五年的開銷我付了一半。離了,我反而省心。”
林微笑了:“沈念姐真是通透。”
我看向她:“你知道他AA制到甚麼程度嗎?上次女兒發燒去急診,掛號費50,他讓我轉25。這樣的人,你確定要?”
林微臉上的笑容僵了一下。
方遠臉色難看:“沈念,你別挑撥。”
我沒再說話,走進臥室,拿出一個早就準備好的文件袋。
不是離婚協議——那個我明天讓律師準備。
文件袋裏是結婚證、戶口本、女兒的出生證明。
“明天下午兩點,民政局。別遲到。”
方遠接過文件袋,表情複雜。
“你......早想好了?”
“五年前就想好了。我以爲你會變,但你沒有。方遠,你只適合跟計算器過日子。”
林微在後面小聲說了句:“方遠,她是不是氣瘋了?”
我沒理她。
走進女兒的房間,妞妞正抱着小熊睡覺,五歲的小臉蛋紅撲撲的。
我輕輕抱起她,她已經醒了,揉着眼睛:“媽媽,我們要去哪裏?”
“去媽媽的家。”
“這裏不是家嗎?”
我親了親她的額頭。
“不是。這裏只是媽媽住了五年的旅館。”
第二天下午,民政局。
方遠準時到了,林微沒來,倒是來了他媽。
婆婆周桂蘭一進門就嚷嚷:“沈念,你憑甚麼離婚?我兒子養了你五年,你喫他的喝他的,現在想走就走?”
我看着她,沒說話。
“你看看你,沒工作,沒收入,離了婚你帶着孩子喝西北風?我告訴你,孩子是我們方家的,你別想帶走!”
方遠站在旁邊,一言不發。
他把話說得很清楚了——房子是他的,孩子也想要,但撫養費必須AA。
我笑了笑,從包裏拿出一份材料,放在工作人員面前。
“離婚協議。孩子跟我,撫養費我自理,不分方遠任何財產。”
周桂蘭愣了:“你自理?你拿甚麼自理?靠你寫那些破小說?”
方遠也皺眉:“沈念,你別意氣用事。孩子跟你是可以,但撫養費我該出還是會出,不過是AA——”
“我說了,不用。”我看着他的眼睛,“五年AA,夠了。以後,我們連AA都不必了。”
工作人員看了看我們,確認雙方同意後,辦了手續。
紅本換綠本。
方遠最後看了我一眼:“沈念,你以後有甚麼困難,別來找我。”
“放心。不會的。”
走出民政局,陽光很好。
我抱着妞妞,站在路邊等車。
方遠的車從旁邊開過,搖下車窗:“送你們一程?”
“不用。”
他搖搖頭,踩了油門走了。
我撥了一個電話。
“秦叔,來接我吧。”
十分鐘後,一輛黑色勞斯萊斯庫裏南停在路邊。
司機老秦下車,恭敬地拉開車門:“沈總,去錦繡公館?”
“嗯。”
妞妞在車裏東張西望:“媽媽,這個車好大呀。”
“喜歡嗎?”
“喜歡!”
我笑了笑。
車子駛向城東最貴的別墅區。
手機震了一下,是編輯蘇糖的消息。
“念念!!!《長夜星河》的影視合同今天簽了!版權費九千萬!你終於可以公開身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