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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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陳凜在一起兩年了。

從大四到現在,住在一起也有一年多。

可我有時候覺得,這個家裏到處都是季棠的影子。

冰箱上貼着季棠寫的便籤,是她教陳凜怎麼給元寶做狗飯的。

鞋櫃裏有季棠的拖鞋,粉色的,毛茸茸的,每次來都穿。

廚房裏甚至有季棠專屬的杯子,上面印着“全世界最好的狗媽”。

陳凜說這些都是以前的,扔了浪費。

我說那我買新的。

他說沒必要,花那個錢幹甚麼。

我就在這種“沒必要”裏,一點一點地把自己縮得越來越小。

小到好像我的感受真的不重要。

小到好像我纔是那個外人。

週末去看房子,沈昭陪我一起。

她看完我的備忘錄,氣得直跺腳:“沈韞你是不是有病?這種男人你還不分?”

“已經在分了。”我說,“找到房子就搬。”

“找甚麼房子?”沈昭瞪我,“那是他的房子,你直接搬走就行了,東西放我家。”

我搖了搖頭。

不是東西的問題。

是我需要一個新的地方,一個完全跟陳凜沒有關係的地方。

一個不會有季棠突然敲門、突然出現、突然把我生活打亂的地方。

看房回來的路上,陳凜給我打了電話。

“在哪?”

“看房。”我說。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看甚麼房?”

“我要搬走了。”我說得很平靜,“房子找到之前我先住酒店。”

又沉默了幾秒。

然後陳凜的聲音沉了下來:“沈韞,你認真的?”

“嗯。”

“就因爲季棠?”

我沒說話。

“我跟你說過多少次了,我跟她真的沒甚麼,她就是來看看狗!”

“陳凜。”我打斷他,“你記得上個月我發燒的事嗎?”

“......記得。”

“那天我叫了你七次。”

“——”

“七次。”我重複了一遍,“我在臥室叫你,你在客廳跟她聊天。七次你一次都沒聽見。”

“那天我…”

“你不用解釋。”我說,“我已經不想聽了。”

電話那頭傳來很長的呼吸聲。

然後陳凜說:“你在哪?我來接你,我們好好聊聊。”

“不用了。”

“沈韞!”

“我晚上回去收拾東西。”我說,“你要是有空,先把元寶送走吧,我怕它看到行李箱會焦慮。”

說完我掛了電話。

沈昭在旁邊看着我,眼眶有點紅:“你真捨得?”

捨得甚麼?

捨得陳凜?還是捨得這兩年?

我想了想,發現我想不起陳凜有甚麼好。

我只記得他忘記過我的生日,忘記過我們的記念日,忘記過我約了他跟我爸媽喫飯。

他只記得一件事。

季棠要來。

季棠要來提前說一聲,他會把家裏收拾乾淨。

季棠要來,他會提前買好她愛喝的酸奶。

季棠要來,他會讓元寶洗個澡,香噴噴地迎接“媽媽”。

這些他從沒爲我做過。

我發燒他記不住要買藥。

我加班他記不住要留飯。

我生日他記不住要買蛋糕。

可季棠隨口說了一句“有點想喫草莓”,第二天冰箱裏就多了一盒。

我當時還傻乎乎地以爲是買給我的。

結果他說:“季棠明天來,你別給吃了。”

那一刻我拿着草莓的手懸在半空中,像是被人打了一巴掌。

原來我不是不記仇。

我只是把每一筆賬都記在心裏,記到再也記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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