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一章

廁所垃圾桶旁邊,一個嬰兒被裝在黑色塑料袋裏。

報了警,但沒找到他的生母。

我簽了寄養協議,一個人養了他十六年。

小安考上清華,全額獎學金。

通知書到的那天,來了個女人。

錢美華——她是小安親媽,十六年沒露過面。

她摟着小安哭:"媽媽找了你十六年啊。"

轉頭塞給我一份律師函。

"非法收養,涉嫌拐賣兒童。"

"如果不想被告就讓孩子跟我走,撫養費我給你三萬。"

小安站在門口,書包帶攥出了褶。

我沒說話。

彎腰從櫃子底翻出一個牛皮紙袋。

裏面有張十六年前的監控截圖。

畫面裏,一個女人正把塑料袋丟進垃圾桶。

01

"這照片是P的。"

錢美華身後站着個男人,手機已經掏出來,鏡頭對着我。

"你誰?"

"陳銳。"他名片遞上來,"自媒體,三百二十萬粉,專做維權選題。"

鏡頭從我的臉掃到手裏的牛皮紙袋,他對着屏幕笑了一下:"家人們,這位女士拿着一張來源不明的監控截圖,正在威脅孩子的親生母親。"

照片上穿鵝黃色外套的女人,彎腰往垃圾桶裏塞黑色塑料袋。

錢美華適時地捂住嘴,肩膀一抖一抖的。

"我只是想認回我的孩子……十六年了……她不讓我認,還拿假照片恐嚇我……一個做母親的,怎麼可能扔掉自己的孩子……"

"媽。"

小安在門口開口了。

他叫的是我。

錢美華的表情僵了不到一秒。

陳銳的鏡頭立刻轉向小安:"孩子,你叫誰?"

小安沒理他。

陳銳對着手機:"家人們看到了,孩子被洗腦了。十六年了,連親媽都沒見到過。"

"他叫的就是我。"我說。

"不重要。"陳銳頭都不抬,"法律認的是DNA,不是誰喊了一聲媽。"

錢美華蹲到小安面前,兩隻手攥住他的胳膊:"安安,媽來接你了。跟媽回家好不好?"

小安退了一步,她沒鬆手。

"放開他。"

"他是我生的。"錢美華兩滴眼淚精準地落下來,"十六年前我弄丟了他,我恨我自己。你不要拿假照片來嚇我——"

陳銳湊上來,手機懟到我面前:"姐,你懂法的話,現在把孩子還了,這事還有得商量。真鬧上法庭——你這張照片一秒就能鑑出來是P的。到時再加個僞造證據罪,你吃不了兜着走。"

我沒接話,伸手把小安拉到身後。

錢美華站起來,拍了拍裙子上的灰,看了陳銳一眼。

他點了下頭,手指在屏幕上劃了兩下。

兩小時後,短視頻上了熱搜。

標題:【疑似拐賣兒童養母用僞造照片威脅親生母親】

評論幾萬條湧進來。

"非法收養就是拐賣,牢底坐穿。"

"人家親媽找了十六年,她倒好,孩子考上清華就不想還了?"

"@當地公安局,人販子必須法辦!"

"噁心,居然還敢倒打一耙。"

小安坐在沙發上,一直沒出聲。

過了很久纔開口。

"媽,照片上那個人,是她嗎?"

"是。"

他咬着嘴脣,眼眶紅了一圈,使勁把眼淚憋回去。

這孩子從小就這樣。他知道這個家只有兩個人,不能讓我多操心。

"不管外面怎麼說,"我蹲下來和他平視,"你記住一件事。"

他看着我。

"你是我兒子。"

他用力點了一下頭,聲音輕得像蚊子叫:"我知道。"

門外傳來敲門聲。

物業的聲音透過來:"蘇姐,派出所的人來了,想了解情況,你開一下門?"

小安站起來,走到我身邊,攥住了我的袖口。

"媽,我跟你一起。"

02

"請問您就是蘇蘭?"

兩個警察坐在客廳裏,年輕的翻着筆記本,年長的環顧了一圈屋子。

小安被安排去了隔壁房間。

"有人舉報你涉嫌非法收養未成年人,我們例行了解一下。"年輕的說。

"我有寄養協議。"

"可以出示一下嗎?"

我從櫃子裏翻出那份泛黃的協議書,民政局的公章還清清楚楚。

兩人翻看了半天。

年輕的抬頭:"協議是有的,但舉報方提出了質疑,說程序上可能存在問題。這個需要進一步覈實。"

"甚麼問題?"

"具體的不由我們判斷。另外——舉報方申請了親子鑑定,按程序我們需要配合。"

"鑑定可以做。"我說,"但鑑定期間,孩子跟我在一起。"

年長的警察猶豫了一下,點了頭。

走之前,年輕的指了指桌上那張監控截圖。

"這個我們帶走做技術鑑定。"

那張截圖被裝進了證物袋。

那是我手裏唯一能證明她的東西。

他們走後我靠在門框上,站了很久。

第二天一早開門——三個紅漆大字刷在門板上。

人販子。

隔壁李嬸的門縫閃了一下,又合上了。

我拿了塊抹布出來擦。紅漆滲進木頭縫隙裏,怎麼也擦不乾淨。

手機響了,是公司人事。

"蘇姐,你最近那個事……領導的意思是,你先回去休息一段。"

"辭退?"

"也不能說辭退。就是……先暫停一下。"

掛了電話。

下樓買饅頭,超市老闆娘看見我,掉頭走了另一條路。

三天後,親子鑑定結果出來了。

錢美華,99.99%。

是小安的生母。

當天下午,社區通知我參加居民溝通會。

錢美華也來了。

白襯衫,馬尾辮,妝化得剛好——不濃也不淡,讓人覺得她就是那種樸素又堅強的母親。

進門先給在場所有人鞠了一躬。

"各位叔叔阿姨好,我是錢美華,安安的親生母親。給大家添麻煩了。"

幾個大媽的眼神立刻軟了。

居委會主任讓我先說情況。

我從頭講了一遍。怎麼發現的孩子,怎麼報的警,怎麼籤的協議。

講完,沒人接話。

錢美華拿紙巾按了按眼角,手指從左耳垂上劃過一下,聲音柔得像長輩拉家常:"蘇姐,你養了他這麼久,辛苦了,我感謝你。"

頓了一下。

"但他是我親生的。鑑定結果今天出來了,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

報告遞給主任。

主任嘆了口氣:"是親生的。"

一個鄰居大姐開口:"那還有甚麼好說的?人家的孩子,該還就還嘛。"

"就是,親媽找了十六年多不容易。"

"蘇姐你也別執着了,跟着親媽總比外人好。"

我張了張嘴想把截圖的事講出來——可截圖被警察收走了。

"你要是有證據就拿出來。"錢美華打斷我,聲音不大,但所有人都聽見了,"你不要光靠嘴說。"

主任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她。

最後說了一句。

"蘇蘭,鑑定結果出來了,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建議你們走法律程序解決。"

散會後我站在走廊裏。

錢美華從我身邊經過,腳步慢了一下。

她側過頭,聲音只有我能聽到。

"三萬塊足夠你重新開始。識趣點,別跟自己的命過不去。"

03

"家人們,這就是美華姐,十六年尋子的偉大母親。"

陳銳的直播間裏,錢美華坐在鏡頭前,眼淚像開了閘。

主持人遞紙巾過去:"美華姐,這十六年你是怎麼過來的?"

"我每一天都在找孩子。"她的手摸了一下左耳垂,然後穩穩地抬起頭,新一輪淚水準時落下,"我去過十幾個省,報過警,找過尋親組織。賣過血,撿過瓶子,就爲湊路費繼續找……"

我坐在出租屋的地板上,盯着手機看直播。

彈幕刷到看不清字。

"母愛太偉大了,誰看了不哭。"

"養母有甚麼臉不放手?"

"打賞了五百,美華姐加油!"

屏幕右上角的打賞數字在跳。三萬、五萬、八萬、十三萬。

主持人又問:"後來是怎麼找到安安的?"

錢美華的手指又搭上左耳垂,抬頭,淚湧出來。

"我在網上看到一個本地學生考上清華的報道。照片裏那個孩子——我一眼就認出來了。那是我的安安,他長得跟他爸一模一樣。"

彈幕又炸了。

"隔了十六年一眼認出來,血緣太神奇了。"

"這是命運啊。"

節目播完第二天,錢美華註冊了一個短視頻賬號。

暱稱叫"尋子十六年的媽媽"。

第一條視頻就是她牽着小安逛商場,給他買新衣服。

小安站在鏡頭前,表情僵硬。

錢美華摟着他笑得燦爛:"媽給你買的,喜不喜歡?"

小安沒說話。

陳銳在畫面外喊:"安安,跟叔叔阿姨們打個招呼嘛。"

小安看了一眼鏡頭,低下了頭。

視頻配了一行字:【失散十六年的母子終於團聚。】

點贊八十萬。

第三天,還在直播。

陳銳同步上了一個鏈接——"尋子十六年媽媽同款母愛手串",兩百九十九。當天賣了兩千單。

那天晚上十一點,我的手機響了。

小安。

他不知道從哪弄到的手機,聲音壓到了最低。

"媽。"

"嗯。"

"她讓我叫她媽。我不叫。她就——"他停了一下,"掐我胳膊。不是特別疼,就是……掐完之後她摟着我對着鏡頭笑。"

"還有呢?"

"那個戴眼鏡的男的讓我配合拍視頻。不配合的話——他說他會讓你坐牢。"

我的指甲掐進手心裏。

"媽,我能回來嗎?"

"能。"

"甚麼時候?"

我眼睛溼潤了。

"快了,媽媽也想你了。"

他沉默了一會兒。

"好。"

過了幾秒,又開口。

"媽,我在她房間看到一份合同。上面有我的名字,後面跟着一串數字。陳銳跟她說,'這號簽下來,一年小几百萬'。"

我沒接話,但被子上被我攥出了褶。

"媽,你別擔心我。"

"你也是。"

電話掛了。

屋子裏安靜得能聽到自己的心跳。

我翻出一箇舊筆記本,上面記着十六年前的地址和電話。

找到那一頁——城西派出所。

拿起手機,撥出去。

"你好,城西派出所嗎?我想查十六年前的一個棄嬰案,當時出警的民警姓劉。"

04

"你問的那個劉建國,三年前就調走了。"

接電話的值班民警聲音很年輕。

"調去哪了?"

"城郊派出所,我把派出所電話給你。"

號碼存下來,立刻打過去。

響了六七聲。

"喂?"

"劉警官,我姓蘇。十六年前城西廁所旁邊的垃圾桶裏,發現了一個棄嬰。你出的警。還記得嗎?"

對面沉默了幾秒。

"記得。"他聲音沉下來,"黑色塑料袋,口扎死了,男嬰。大冬天的,臍帶都沒處理。零下八度。你要是晚到十分鐘,那孩子就沒了。"

我鼻子酸了一下。

"那個孩子就是我養大的。現在他親媽找上來了,管我要人。"

"找上來了?"

"她說我非法收養,涉嫌拐賣。她上了電視,全網罵我人販子。"

劉建國沉默了很長時間。

"當年的出警記錄應該還在檔案室。我幫你翻。"

"還有——那個廁所旁邊的監控,當時你們調過吧?"

"調過。三個機位。"

"錄像還在嗎?"

"十六年了,我去舊系統裏查查。關鍵案件的影像資料一般會留底。"

"拜託你了。"

"你放心,這案子我一直記着。"

掛了電話。手還在抖,不是因爲冷。

出租屋門縫裏又塞進來一張紙。

"人販子搬走,別住這禍害小區。"

物業也打了電話。

"蘇姐,不是我趕你。五六戶業主投訴了,房東也發了話,讓月底之前搬。"

"知道了。"

掛掉電話下樓。走到小區門口,後腦勺被甚麼東西砸了一下。

臭雞蛋。

蛋液順着脖子往下淌,黏膩的臭味直衝鼻子。

旁邊有人嘀咕:"就是她,網上那個搶人孩子的。"

我沒回頭,加快腳步回了出租屋,鎖上門。

蹲在地上用溼毛巾擦了半天,手一直在抖。

手機亮了。

小安發來一條消息,一張照片。

放大看——一份合同草稿。甲方是一家網紅經紀公司。

乙方一欄:法定監護人錢美華。

簽約對象:小安。

簽約週期:五年。收益分成:七三。

備註欄最底下有一行小字。

六個字。

清華天才棄嬰。

我盯着那六個字,看了整整一分鐘。

然後給劉建國發了一條消息。

"劉警官,求你快一點。"

他回了五個字。

"明天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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