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沈初棠跟顧彥博結婚三週年那晚,顧彥博出 軌了她的親妹妹,沈初棠直接拿刀捅傷兩人。
兩刀,監獄四年。
出獄那天,是顧彥博接她回家。
沈琳琳一副主人的姿態坐在沙發上,身旁有兩個傭人伺候。
她穿着一身高定禮裙,渾身白得發光,臉上沒有任何歲月的痕跡。
沈初棠只有一件滿是補丁灰塵的衣服,長袖遮擋住她的傷口,卻掩蓋不住她瘦弱身軀,彷彿風一吹就要倒下。
“姐姐,當年的事我已經不怪你了,但因爲你的一刀,醫生說我很難懷孕,所以彥博哥答應我,等你出獄後,要好好照顧我哦。”
她調皮地眨眨眼,心情雀躍,當着沈初棠的面,挽住顧彥博的手臂。
顧彥博輕咳一聲,解釋道,“我跟琳琳當年就是犯糊塗,你也知道,琳琳走丟後,吃了很多苦頭,所以我作爲 姐夫,纔會想對她好一些,但那晚我們喝了酒,纔會做錯事,初棠,你也出氣了,就不要再任性。”
“我們早就沒有任何關係了,我也不會再做對不起你的事,但琳琳身體出現問題,是你的錯,我們要對她負責一輩子。”
沈初棠聽着顧彥博的話,只是木訥地點頭,沒有反駁。
顧彥博瞧出沈初棠的變化太大,心底有些發悶,可沈琳琳一句“彥博哥,我想去前院看看花”,就將顧彥博吸引過去,他直接讓傭人帶沈初棠去房間換衣服。
臥室裏,沈初棠站在衣櫃前,看着一排排鮮豔華麗的衣服,眼裏沒有欣喜,平靜地從角落拿出一件長袖白色襯衫,遮擋住所有傷疤。
她早就不是那個喜歡張揚的沈初棠了。
六年前,顧彥博跟她求婚,發誓要把她寵成人人羨慕的公主。
他確實做到了。
沈初棠做顧太太的那兩年,十指不沾陽春水。
每天顧彥博會給她帶花,在後院種滿她喜歡的紅玫瑰。
沈初棠只說了一句“喜歡閃閃發光的東西”,顧彥博就恨不得把全世界值錢的水晶,鑽石,都送給她。
但顧彥博遇到沈琳琳後,他變了。
從前沈初棠最喜歡穿禮服,她會把自己打扮得很漂亮。
可沈琳琳回來後,只要是沈初棠看上的禮服,最終都會被顧彥博送到沈琳琳手裏。
後來,沈初棠出色的能力談下一筆項目,沈琳琳只是在顧彥博面前哭自己沒用,他便把項目給了沈琳琳。
可明明......他曾說過,公司裏任何人都得靠自身本事談項目。
顧彥博嘴裏的“照顧”,就是要讓沈初棠犧牲,來成全沈琳琳。
包括他們的醜 事......
沈初棠嘴角勾起一抹苦笑,她盯着化妝鏡前的那張臉,瘦得脫相,連笑起來都是那麼難看。
明明在進監獄前,她是高高在上的沈家大小姐,像一株妖豔的紅玫瑰。
可她在監獄,每天要做最累最髒的活,連飯都不能多喫一口。
每次餓肚子時,都得跪在那羣欺負她的人面前磕頭,才能拿到一個白饅頭。
那羣人說喜歡看有錢人笑,所以,她每天都在陪笑,只要不笑就捱打,只要不笑就關禁閉,可她現在,還會發自內心地笑嗎?
在桌前,還放着她跟顧彥博的婚紗照,她笑得那麼明媚,可對如今的沈初棠而言,是那麼刺眼。
她將婚紗照取出來,扔進垃圾桶。
等到晚上傭人敲門,沈初棠才離開臥室。
她剛站在樓梯口,就見沈琳琳滿臉得意地走過來。
沈琳琳嫌棄地看了沈初棠一眼,開口嘲諷,“沈初棠,這四年不好過吧?我送你的禮物,是不是很棒?”
“我可沒少花錢,讓裏面的人好好‘照顧’你,你很幸運,活着出來了。”
“只是可惜你的孩子沒有福分,不過不出生對他來說,興許是好事,畢竟誰想要一個坐過牢的母親呢?”
沈初棠渾身一僵,驚恐地盯着沈琳琳。
原來......她在監獄所受到的非人折磨,全是沈琳琳所賜!
沈初棠到監獄一個月才發現自己懷孕。
她想讓獄警把這個消息告訴顧彥博。
可最終得到的答案,是打胎。
沈初棠就這樣被醫護人員帶去簡陋的手術室內,沒有麻藥,設備簡陋,硬生生將孩子從她身體裏剝離。
這四年,磨平她身上所有驕傲。
沈初棠眼中蘊含恨意,突然靠近沈琳琳,紅着眼質問,“爲甚麼要這樣對我!”
沈琳琳低笑,是那麼不屑的表情,“沈初棠,我被拐走十年,你一直在享福!憑甚麼你能過得那麼好?我就是要讓你也嚐嚐跌進深淵的痛苦!”
說着,沈琳琳一把抓住沈初棠的手,自信一笑。
“沈初棠,你就該死在監獄,可你還是回到彥博哥身邊,那你,可得好好受着......”
話音剛落,沈琳琳身體向下倒,從二樓滾下去。
那一刻,書房門開了。
顧彥博瞳孔緊縮,以最快的速度趕到沈琳琳身邊,那害怕失去摯愛的眼神,沈初棠是最熟悉了。
沈初棠站在原地,愣愣地盯着顧彥博,他緊緊抱着沈琳琳虛弱的身體,看向沈初棠的眼神,是警告。
“沈初棠!如果琳琳出任何意外!我會再把你送進去!讓你生不如死!”
說罷,顧彥博抱起沈琳琳往外跑。
沈初棠無聲盯着自己的手,淚水砸下,她喃喃自語道,“我本來也快死了......”
出獄前,獄警做檢查時,就告訴她,已經活不過一個月。
而她選擇回來,是要拿回奶奶的那個基金會,只有留在顧彥博身邊,參加公司下次的股東會,她就能提出將基金會脫離公司,成爲她的私有物。
所以,在此之前,她還不能跟顧彥博離婚,但是,她絕不允許奶奶創立的基金會,被他們解散!剩下這一個月,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