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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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一隊黑色商務車停在我們家樓下。

西裝革履的男人握住我爸的手說:“終於找到您了!”

第二天,我爸甩給我媽一張離婚協議:

“我王少華是走散的真少爺!你這個黃臉婆根本配不上我!”

“趕緊簽字,別耽誤我回去娶女明星!”

離婚冷靜期第一天,他把名下唯一的房子、存款,全都轉給我,淨身出戶。

離婚冷靜期第十天,他找回在外面偷情生下的私生子,跟我斷絕父女關係。

離婚冷靜期第二十天,他在私人會所連賭三天三夜,欠下鉅額債務。

剛拿到離婚證,他就迫不及待給特助打電話:

“趕緊派車來接本少爺回公司!”

電話那頭沉默了兩秒。

特助詫異道:“沒跟您說清楚嗎?寧家丟的是女兒,您前妻纔是我們真正的大小姐。”

............

深夜,一隊黑色商務車停在我們這棟老破小樓下。

車燈照亮了整條巷子。

鄰居們趴在窗戶上看熱鬧,有人還以爲是哪家明星來拍戲了。

爲首的男人穿着黑色西裝,頭髮梳得一絲不苟,身後跟着律師、保鏢和兩個助理。

他一進門,就握住我爸王少華的手,聲音激動得發顫:

“終於找到您了!”

他從公文包裏拿出一份泛黃的舊報紙。

頭版頭條赫然寫着:

星耀傳媒董事長寧家,重金尋找失散骨肉。

配圖上,一個一歲左右的孩子坐在片場的導演椅上,脖子上掛着一枚銀色膠片吊墜,笑得眼睛彎彎。

孩子身後,是星耀傳媒最早的攝影棚。

那時候的星耀還不是如今娛樂圈裏說一不二的資本巨頭。

但現在,整個圈子都知道一句話:

得罪誰,都不要得罪星耀。

星耀想捧一個人,可以一夜之間讓他從糊咖變頂流。

星耀想封一個人,也不過是一句話的事。

西裝男人自我介紹,說自己叫高遠,是星耀傳媒董事長身邊的特助。

他說三十年前,寧家唯一的孩子在片場附近被人販子拐走。

寧夫人當場暈倒,醒來之後幾乎瘋了一樣找人。

那年之後,寧家再沒有放棄過尋找那個孩子。

所有人都勸他們再生一個。

寧夫人卻哭着說:

“我的孩子才一歲,她連媽媽都還叫不清楚,不知道在哪個地方等我接她回家,我怎麼能不要她?”

寧董事長也發了狠。

他說這輩子找不到孩子,就把整個星耀做到最大。

只要星耀還在,尋人啓事就永遠不停。

我爸聽得眼睛都直了。

他原本只是個在片場跑過幾年龍套的窩囊男人。

年輕時總說自己懷才不遇,說導演沒眼光,說娛樂圈埋沒了他。

後來混不下去,回到這個小縣城裏,整天喝酒、打牌、刷短視頻,對我媽非打即罵。

可現在,他突然被從天而降的消息砸中。

他覺得自己不是失敗。

他只是命太貴,落錯了地方。

他是星耀傳媒流落在外的少東家!

他有資本了!

他能捧人了!

他能踩人了!

他要翻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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