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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年工作攢的和姥姥留給我的錢。
剛好夠買這套房。
陸銘川也知道我有這麼一筆錢。
他神色一怔。
接着,忽然冷笑一聲。
“不是,就這麼着急嫁給我?”
他煩躁地來回踱了兩步。
又低頭看了看腕上的手錶。
“我說了,結婚的事情急不得,就算你拿着婚房逼我,我也不可能下週就娶你。”
“你懂點事林笙,別消磨咱倆這麼多年的情分。”
“所裏今晚有聚餐,我沒時間跟你耗,既然你不想讓我碰,肯定也不想讓我送你回家,我先走了,你好自爲之。”
說完,陸銘川轉身大步離開。
上車前像是又想起甚麼。
他抬手招了輛出租車停在我面前。
對司機丟下一句“送她”之後。
陸銘川甩上車門,很快消失在了視線中。
我站在原地,直到出租司機不耐地催促。
“小姐,到底走不走?”
隨手將那束花丟進垃圾桶。
我拉開車門報了地址。
回到我和陸銘川住的小公寓時,天已經快黑了。
忙碌了大半天,我卻一點也不餓。
機械的拉出行李箱開始收拾東西。
這個公寓是三年前陸銘川創業賺到第一桶金的時候買的。
面積不大,但是離我工作的地方格外近。
反倒離陸銘川的研究所很遠。
買它的初衷。
是陸銘川心疼我每天上下班要擠地鐵。
那時他擁着我。
臉上寫滿了對未來的憧憬。
“笙笙,這裏只是過渡,等以後我會給你買更大更漂亮的房子。”
小小的公寓裏滿是我和陸銘川共同生活的痕跡。
我把獨屬於自己的收進行李箱。
看着那一堆寫滿“過往”的舊物出了神。
厚厚3大本相冊。
裏面填滿了我和陸銘川的合照。
旅遊的車票、機票,看過的電影票、用舊了的情侶牙刷牙杯、拖鞋、睡衣......
還有陸銘川大學時用打暑假工賺來的錢買的一對鉑金戒指。
戒指內側刻着我和他的名字。
我的還帶在手上。
男戒兩年前被陸銘川收進了盒子裏。
當時我問他爲甚麼不帶了。
陸銘川只淡淡道:“老有人以爲我結婚了,解釋起來很麻煩。”
所有東西最下面,壓着一封信。
信封表面,寫着“給十年後的自己——陸銘川”。
這是剛戀愛那年,我們去一個江南古鎮玩的時候陸銘川寫的。
信封發黃。
被我興致勃勃翻出來時。
距離寫下這封信恰好十年。
我想同陸銘川一起拆。
可他彼時視線膠黏在手裏的手機上。
聞言不置可否地笑笑。
“年輕人才會玩的幼稚把戲,快別拆出來鞭屍了。”
此刻打開來。
裏面薄薄的一頁紙上,是陸銘川的筆跡。
語氣透着一絲和現在的他不符的青澀活潑。
【你好啊,十年後的自己,你肯定已經娶到林笙了吧?我好嫉妒你,畢竟現在的我好想好想把我的笙笙娶回家啊,可惜我們還沒到法定年齡,這項偉大而艱鉅的任務就交給你了。】
下面還有一行小字。
【愛她敬她對她好。】
我無聲的看了很久。
紙頁陳舊,上面有一點保存不當的污跡。
一如我們這段感情。
住在一起五年。
最後我整理出來所要帶走的東西僅僅一個26寸的行李箱便裝滿了。